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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赔钱死人成原告
www.zjol.com.cn  2004年09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了多赔点钱,竟让死人也作为原告之一。昨天上午,萧山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时,出现了离奇一幕。去年10月29日,萧山人周国贤无证驾驶一辆摩托车,在经过杭金衢高速公路接线叉口时,与金洪祥驾驶的大货车相撞,周国贤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周国贤无证驾驶,在路口借道行驶未让行车辆,应负主要责任;金某不注意周围车辆,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周国贤的父亲周观水和妻儿以第一继承人的身份,将金洪祥告上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10万余元。
    
  昨天上午8点45分,法官宣布开庭,可原告席上只有周妻和周观水的代理人,另一主要原告周的父亲周观水迟迟没有现身,周妻说老人家年事已高走不动了,可能不来了。
    
  “是不能来还是根本人就不在了!”坐在被告席上的金洪祥的代理人语出惊人。金的代理人对原告周观水的身份提出异议:“我们在周观水所在地的派出所调查证实,发现没有周观水这个人。”
    
  “周观水是周国贤的父亲,怎么可能没有此人。”周观水的代理人立即驳斥道。为此,他还出示了周观水的户口簿复印件。因为周观水还没出庭,法官一时也无法核对他的身份。但法官在比对双方证据时,意外发现起诉状上具状人一栏,其他原告都是本人签名,而周观水却是盖了印签。既然有这个人,为什么不签名呢?会不会是别人代盖的印签?
    
  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周观水的代理人和周妻终于说了实话:周观水确实是死者周国贤的父亲,但在周国贤事故发生后不久就去世了。之所以要隐瞒事实,是为了能让被告多赔一些被抚养人生活费。
    
  知道真相后,法官哭笑不得。法官认为原告方的行为妨碍了正常诉讼,虽然周国贤的死亡令人同情,但提出索赔要符合法律规定。法官当庭依法作出裁定,驳回了周观水的起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唐伟利 本报记者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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