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金华婺城区白龙桥镇的退休干部汪新章满脸笑容地告诉记者,他刚接到哈尔滨出版社要求庭外和解的电话,对方还寄上相应的勘误费用,并说明了该书的出版情况。这已经是他第25次起诉出版社了。
在过去6年里,由于难以忍受一些出版社的出版质量差,他已把全国几十家出版社推上被告席,勘误书籍78套,最后的结果也都令人满意,被告都双倍返还书款、补偿勘误费、承担诉讼费,或销毁存书、停止再版。
起诉红旗出版社轰动全国 汪新章的勘误“情结”起于1998年3月,他在金华某商场图书城买了红旗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五千年》(古代卷)一套(价值32.8元)。没想到才翻了没几页,汪新章就发现不少差错。
为查清书的差错程度,他整整花了一个月时间仔细读完了两册书,作了长达13页的勘误表。据汪新章提供的统计:该书共883页,有差错的436页,差错面近5成;全书标明70万字,差错927处,差错率1.4‰,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万分之一的质量标准。但他多次写信给出版社,都没有回音。
1999年1月26日,汪新章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将红旗出版社告到了金华婺城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红旗出版社对《中华五千年》的质量问题表明态度,退书、赔偿书价一倍及勘误费500元。
当年3月4日,红旗出版社给法院发来传真,请求法院采取庭外和解的方式,并转交书的出版情况说明、现金600元给汪新章,并表示对质量低劣的《中华五千年》一书停止再版发行。民庭庭长方明当庭宣读了红旗出版社给汪新章的信,这件事在全国引起轰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专门赶到金华作了采访。
有媒体称这个案子“首开国内因图书质量而提出诉讼请求的先例”。他也因此被业界誉为“书山打猎人”。
为给后人一个正确的历史 采访中,汪新章不时流露出深刻的历史意识,“书也是一种商品,但她和别的商品又有很大的不同。一个电器质量不好,可能影响到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的安全,但书籍如果质量有问题,将影响千千万万的人!”
“古语以铜为镜、以古为镜、以人为镜,书籍是传承古今的纽带,我上诉的目的不在于索赔,而是通过索赔引起出版社对产品质量的重视,也希望社会各界一起来净化书市,促进图书质量的提高。”谈到起诉原因,汪新章感慨良多。“今天书籍上的东西就是明天的历史,如果我们不能及时给予纠正,那么留给后人的也将是一个错误的历史,那我们的罪过就太大了!”
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汪新章一次次地拿起法律武器。今年2月,汪新章在金华市新华书店购得一套由哈尔滨出版社出版的《史记》,阅读中发现全书共有错、漏、多、倒字(符号)3504个,差错率3‰。随后他购买的该社出版的《白话史记》,同样也发现诸多差错,汪新章两次向出版社投诉未果,于8月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找一本书的差错花了三个月 2001年初,汪新章买了一本内蒙古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二十四史领导干部读本》。这本书中的错误之多让他大吃一惊:“实在太多了,差错率达到10.3‰,超过规定100多倍啊!”汪新章激动地说。
由于其中很多内容都和历史有关,他就搬来史书一一对照,花了3个月时间才把差错全部找了出来。“这是我找差错时间最长的一次,其他书大多一两个月就能完工。可能就是因为时间比较长,人们一般不愿意去做这样的事,但我要做,而且今后要一直做下去!”67岁的汪新章口气很坚定。
当年6月25日,他向该出版社投诉,但出版社与他洽谈两次后就置之不理。同年8月9日他起诉到了法院,9月达成调解,前后花了半年多时间。
用法律武器净化图书市场 “王海打假也有人说闲话,我这样做肯定也有人不理解,但我知道自己是在做正确的事,其他东西就不会太在意了!”谈到一些风言风语,汪新章坦然面对。
但汪新章在和出版社的“斗争”中也经常遇到一些小麻烦。目前他打过交道的出版社有33家。“和一些出版社接触多了,他们就说我讹诈他们?但书摆在这里就是铁证,错误都清清楚楚写着呢,我怎么会讹诈呢?”对于一些出版社说他“多管闲事”,他表示:“一件事情该不该做,要看它是否有意义,这样的事对社会是有利的,为什么不去做呢?”
在去年11月婺城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判决书上记者看到这样的评价:汪新章的行为,具有积极的社会意义。这无疑是对汪新章的最大支持。
“汪新章作为一名普通读者,敢于运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婺城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认为,汪新章多次叫板“劣质书”,但索赔金额数目、诉讼费都不高。这类案子虽无经济效益,但社会效益却很大。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人们捍卫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但这都集中在关注物质产品质量上,而对书籍这类精神产品质量却持一种相对宽容的态度。汪新章大胆退书索赔,促使一些出版社重视产品质量的做法难能可贵,对净化和繁荣图书市场有着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