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胆子大,其中两个人最为有名。一个是胆大包“天”的王均瑶。一个是胆大包“江”的季展敏等人。如今,王均瑶的企业依然兴旺,而季展敏却倍尝苦涩。7月15日,4年前在著名的楠溪江包江事件中的发包方——永嘉县农业局给承包方季展敏等人发出公函,要求终止承包合同。而这时,季展敏已经远在山东经商,另外三名股东也各奔东西,而最令人痛心的是,被包的楠溪江,从涵养五六十种鱼类的富饶母亲河,变成了一条渔业资源几尽枯竭、水质逐渐恶化的小河。
这一切,谁之过?
包江壮举震惊全国
1998年9月,对了加强对楠溪江渔业资源增殖和保护,合理利用溪流渔业资源,永嘉县楠溪江渔业经营权举行公开招投标。结果,季展敏等四人以518万的标的,包下了长达140公里、水域面积达3万余亩的楠溪江渔业经营权,期限为12年。此事成为当温州最轰动的新闻,季展敏也因“中国包江第一人”的成为新闻人物。
昨天,在永嘉县农业局,渔政站的陈志俭站长告诉记者,楠溪江从1984年即实行分段承包,这种分割的局面造成了不少矛盾,上游放养的鱼到了下游,就变成别人的了,再加上承包期限一般在三年左右,造成有些承包方过分注重短期利益,大肆捕鱼,不顾渔业资源的繁殖和保护,造成了楠溪江各承包段资源保护有好有坏,很不平衡。在这种情况下,县里决定改革承包方式,实行全流域承包,并将承包期限延长至12年。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渔业资源保护和渔业开发双赢的局面。
楠溪江中难见游鱼
然而,永嘉县的良好愿意并未实现。记者多次路经楠溪江,看到了不少令人担忧的问题。尽管眼前的溪水还是与以前一样清澈美丽,游客也维持了稳定的数量,但是,楠溪江
的鱼少了,有些地段竟然看不到一条游动的小鱼。江边村民很有怨言:没鱼?还不是被捕光了?今年年初,永嘉县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对处于几乎瘫痪状态的楠溪江渔业经营管理进行了
一次全面细致的调研。其中调研报告的第一段就写到:“三百里楠溪,渔业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香鱼、中华鳖、雪鳗等,弥足珍贵。但近几年来,江中游鱼难得一见,珍稀鱼类几近
绝迹。江中无鱼,流水不活。楠溪水趣无处可寻。”调研报告从一个侧面道出这次失败的包江事件,不仅令渔业资源损失惨重,旅游资源也遭受连累。
永嘉县环保局水质监测站介绍,如今的楠溪江水质也不如以前,各项指标近年来都呈恶化趋势,虽然保持了国家二类优良水质的标准,但有些溪床由一类水质沦为二类水质,
这其中的原因,除了近年来农业和生活的排污量有所增加外,主要原因就是渔业资源剧减,很多地方看不到一条鱼。没有了水生动物,水底的食物链就断了,生态受到破坏,溪水富营
养化,导致藻、苔等水生植物猛长,水中的溶解氧下降,水质也随之恶化。
村民偷鱼成风
按照永嘉农业局的说法,季展敏等人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逐渐放弃了对承包流域的渔业管理,此后渐渐处于瘫痪状态。他们起先雄心勃勃成立的楠溪江渔业发展有限公
司(下面简称渔业公司)也人去楼空。
根据合同,前两年是封溪护渔期。季展敏等人请来水产养殖专家、教授细细勘探、制订各项发展规划,并购买了价值十万元的香鱼苗、红田鱼苗、鳖苗投放江中。与此同时,政府专门向沿岸各村发出《关于加强楠溪江渔业资源保护的通告》,县农业局和渔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走村串户发通告、宣传教育村民。渔业公司也在沿江乡镇及重点村设立管理站,聘请近30人担任江面管理员,配备近百名临时机动队员组成巡逻队,24小时在承包流域巡江护鱼。两年过去了,江里的鱼渐渐多了,一切似乎朝人们预想的方向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事件,是季展敏以及农业局渔政部门始料未及的。越来越多的鱼儿,引来了觊觎者的目光,捕鱼、炸鱼、电鱼甚至毒鱼等偷鱼事件接二连三地发生。
2000年1月发生的一次恶性毒鱼事件,给楠溪江里的渔业造成近10万元的损失。绵延2公里的江面上,浮满白花花的死鱼,大的有五六公斤重,小的才一寸多长。一些有良知的群众看得实在心疼,偷几条也就算了,这样毒鱼,是将江里的鱼苗赶尽杀绝。后据了解,当地一个农民先后4次用农药在楠溪江及其支流中毒鱼,自己毒得的鱼只有50公斤,可是,每次遭到杀身之祸的鱼儿却是数以吨计,银鱼、鲤鱼、溪鱼漂满了江面。
包江期间是非不断
“捕鱼不算偷,偷鱼不犯法。我们祖祖辈辈在家门口捕鱼,现在咋就不行了?”在楠溪江沿岸许多群众头脑里,一直存在这种传统的观念。此外,季展敏等包江人承包的江面
有140余公里长,流经二三十个乡镇、近百个村子,紧挨江边生活着10多万人口。这么大范围的管理工作,如果村民不自觉,偷鱼的人多了起来,仅靠几十个公司工作人员和农业
局渔政站的同志来承担,实在是力不从心。
面对愈演愈烈的偷鱼行为,季展敏等人的渔业公司和管理巡逻人员不得不采取了较为激烈的管理办法。1999年3月以来,光是公司巡逻队处理的各类偷鱼案件就有上百起。在管理当中,双方多次发生冲突,互有受伤。根据合同的规定,县渔政主管部门只出让渔业经营权,没有也不可能连带转让渔政管理权,渔业公司无权查处偷鱼者,更无权处理电、炸、毒鱼等案件。因此,渔业公司每次抓到偷鱼的人,除了谈话教育规劝外,所能做的就是将人转交给县农业局渔政站来处理。但渔政站工作人员只有7个人,而且离渔业公司路程比较远,有时晚上抓到偷鱼人就很难处理。因此,后来,渔业公司抓偷鱼人就自己“处理”,1999年,渔业公司一位副经理因非法拘禁偷鱼者而被判刑。2001年7月,渔业公司的一个管理站被群众冲击,造成多人受伤。天天面对纠缠不清的状况,烦躁不堪的季展敏的心彻底凉了。
“包江第一人”索赔270万元
昨天,回忆他的包江状举,远在外地的季展敏在长途电话里的声音很无奈。他说,自从发生这件事以后,他对包江一事基本失去信心。现在永嘉农业局提出中止包江合同,要他在15天之内答复,并保留向他催缴连续4年拖欠的172万元的渔业资源费(即分期按时缴纳的承包款),他同意终止合同,但甲方必须通过法律的形式来执行。此外,他还要求甲方赔偿他们270万元的经济损失。
季展敏告诉记者,如果不出现大范围的偷鱼现象,2000年公司就可以开始创收,到现在起码有上千万元的收入了。因此,除了100多万元投入的成本,他还要向甲方索赔违约金共计270万元,因为包江期间,甲方没有履行管理合同,致使渔业资源受到严重破坏。记者在合同书上看到这一条:“甲方对乙方举报的侵权行为,证据确凿,违规对象明确,应在接到案情一星期内立案查处,甲方如果无故拖延不处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该案件渔业资源损失费。”季展敏说,渔政部门没有尽责,有些大的案件送到派出所也不受理,民警的回答是:偷鱼他们管不了。
对于季展敏的埋怨,渔政站陈志俭站长说,他们虽然工作人员不多,但自始至终都尽力了,他们经常连夜巡查,对案件的处理也是负责的。他有些激动的回忆说,渔政站工作人员也曾20多次被群众殴打,其中一个站长因为在冲突中伤了人,还被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