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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拆迁安置下达最后通牒
www.zjol.com.cn  2004年09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核心提示
  
  日前,一纸省政府令对全省的拆迁工作念出“紧箍咒”:拆迁单位如果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批新项目;明年1月1日之后,政府部门不再参与具体拆迁工作;明年年底之前,在外过渡两年或两年以上的拆迁户应得到妥善安置……用这样一份规定详细、要求严格,甚至有几分“最后通牒”味道的省政府令来规范浙江的拆迁工作,近年来并不多见。
    
  ■视点追踪
    三道高压线规范拆迁事
    在省政府下发的这个通知中,有这样几个时间点尤其引人关注


  2004年底:编好拆迁中长期规划
  
  新通知规定在2004年底之前,全省各市、县(市)必须根据本地实际,量力而行,把今后3-5年的拆迁中长期规划编制完毕并上报。按照省政府之前下发的一份规范拆迁行为的通知,全省各地年度计划的拆迁总面积都将进行控制。当年城市房屋拆迁面积原则上不能超过上年商品住宅和经济适用住房竣工总量的40%。因此,各地有了这样一份有一定标准的中长期规划,今后如果需要调整加入新的拆迁项目和计划,就必须重新报批,这就从很大程度上卡住了那种“拍脑袋工程”和一些不顾当地实际情况的“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2005年1月1日:拆管分离的最后期
  
  限这个时间,则是“拆管分离”的最后期限。从这一天起,全省所有的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都不得直接进行各种具体拆迁活动;而具体和被拆迁户、被拆迁单位联系的拆迁公司,不能有任何政府背景;一旦被发现有违规情况,马上将被吊销拆迁资格。用省建设厅一位处长的话说,这样规定,就是为了避免政府部门既成为“裁判员”,又成为“运动员”,从具体拆迁工作中分离出来,专门从事管理工作,也能让政府部门在制定各种规则,或者处理各种纠纷时,能“更超脱”一点,更注重法律手段。

  2005年底:3万拆迁户搬进新房
  
  这个时间,是全省那3万户尚未得到妥善安置的拆迁户应该记住的,他们将在这个时间之前基本得到妥善安置。按照部署,对于这些房子已经拆掉两年,甚至两年以上的住户,将进行全面的调查和登记,各有关部门将督促拆迁单位制定好各方面都满意的回迁安置计划,并尽快实施。如果涉及到困难家庭,还应纳入城镇住房保障的总体安排。据透露,凡是超过回迁时限没有安置好拆迁户回迁或安置的,不得批准拆迁人拆迁新的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项目。即使是因为特殊情况造成安置用房不能按期交付使用的,拆迁单位也要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逾期期间应按规定增加自行过渡补助费,保证被拆迁家庭的利益。

  ■新闻事件
  三万拆迁户未安置

    
  这道“紧箍咒”的全名,叫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签发的时间是在今年八月中旬,本周二向媒体公布。其实,如果仔细翻翻这之前的各种新闻报道,还有另外两件事情和拆迁有关。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首先发出了一份通知,要求各省都严格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稳步推进拆迁工作。这份通知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拆迁,将更加有序遵章。第二件事情发生在一个月之后,另外一项工作在浙江全面展开:全省的各级建设部门忙碌起了这样一项统计工作:十一个地市还有多少拆迁户已经拆迁超过两年,却还没有得到及时安置的情况。目前,全省各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拆迁户不能及时回迁或安置的情况,拆迁超过两年仍未安置的问题普遍存在,有的地方甚至存在拆迁5年仍未安置的现象。这项工作忙了一个月,目前已经基本结束。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全省大约有3万左右的拆迁户属于这样的情况。
    
  ■视点链接
    两年期限如何定出
    
  在调查未获妥善安置的拆迁户时,为何把时间期限定成两年?记者了解到,这是因为在我省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如果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那么从房屋拆迁许可证办出来的那天算起,24个月之内必须将被拆迁人或者原来房屋的承租人安置完毕,一旦逾期,临时安置补助费就将加倍补偿。其实,两年,对于许多家庭来说没有一个非常稳定和舒适的住所,并不是一段好过的日子。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目前一些拆迁单位还在寻求能否把24个月的期限延长一些,他们的理由是从拿到许可证之后,还要公示,还要做各家工作,还要有很多烦琐事情,时间太紧迫。不过,记者从建设厅有关处室以及其他一些部门了解到,从考虑拆迁户的实际困难角度出发,延长24个月期限这样的“口子”,实现的可能性并不大;相反,有关部门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督促拆迁单位一旦超过两年的期限,应该及时足额地发放双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这个小小环节上,也体现了浙江省要进行依法拆迁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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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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