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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房子,七旬老太无家可归了
www.zjol.com.cn  2004年09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事件回顾
  
  
“这位林老太(化名)你们这里有人认得吗?”杭州市收容所的工作人员领着一位老太太进了古北社区的办公室,“我们在火车东站发现她的,是这儿的户口。”社区工作人员一问才知道,林老太几年前的确是住这的。“我那房子是被骗走的,我那房子是被骗走的。”一说到房子林老太就很激动。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林老太太今年75岁,有3个儿女,30年前她和丈夫离婚,儿女跟着丈夫离开了她。
    
  林老太再婚后住在古荡新村,6年前第二任丈夫去世后,她就想出钱把住的这套房子买下。这套房子是房改房,买房需要1.5万。大女儿表示愿意替林老太出钱。那时林老太的房子租了一半出去,而那位房客向林老太暗示女儿出钱是想把这房子据为己有,表示自己替她出钱。就这样,林老太拒绝了大女儿,并用房客的钱买下了房子。
    
  2002年,房客连哄带骗让林老太把房子以8万元的低价卖给他。于是,林老太就拿着钱住到了外面。
    
  林老太很快就花光了卖房子的钱,没钱租房,连吃饭也成问题。这时她就想投靠子女,但她到上海找儿子,被儿子打发了回来,到新疆找女儿,也被送了回来。林老太就此开始了流浪生活。
   
  专家意见
  
  
虽然林老太卖出房子的价钱确实很低,但这是她自己同意的,况且现在那人房产的“三证”齐全,房子是肯定要不回的。
    
  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社区可以跟她的儿女联系,做儿女的工作,让儿女放下以前的成见,承担起赡养的义务。如果儿女还是不愿意,可以替她申请法律援助,强制要求儿女进赡养义务。
  
  调解结果
  
  
社区现在和林老太定了3个月的协议,尽量在3个月内找到她的儿女,为她争取儿女的赡养。
    
  在此之前,社区会负责林老太的吃住。由于林老太不记得儿女的具体地址,目前警方已经介入帮助寻找。
    
  如果你遇到了烦心事、懊恼事,社区版的“法律援助站”可以为你排忧解难,我们的记者和顾问在此恭候。
    
  我们的联系电话:85311304   85311306
  
  顾问:
    徐法庆:原杭州市工商局副局长,青年路社区法律援助室义务调节员,拥有5年的调解经验。
    钱苏飞:原曹星第二律师事物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20多年。
    

来源: 新民生报  作者: 薛周明 陈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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