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反洗钱网络对境外热钱篱笆紧扎。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获悉,2004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成功侦破了“8·27”境外赌资洗钱案。这是中国大陆首起通过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跟踪、分析发现并侦破的境外赌资洗钱大案。
据了解,被称作“8·27”的境外赌资洗钱案的成功侦破,标志着我国外汇
领域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这也是国家外汇局对单个自然人处以行政罚款金额最高的案件。
大额外汇监控报警
近年来,赴澳门赌博的不少内地人员在输钱后经常向赌场放贷公司借钱继续豪赌,事后由赌场放贷公司直接派人来内地收回赌债。为便于携带和使用,收债人员一般就地将收回的人民币资金在外汇黑市兑换成大面额港币,并通过地下钱庄或通过珠海出境流回澳门。
2003年初,浙江省外汇分局在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监控中,发现一些社会人员以居民名义利用银行通存通兑系统进行异地资金划拨的现象,且外汇交易量迅速放大,其中2003年7月份交易量最大达到了1688万美元,部分参与交易人员身份证件系伪造,多个当事人有非法买卖外汇并被处罚的前科。浙江省外汇分局查明有关情况后,当即将8人的情况向杭州市公安局移交。
杭州市公安局收到浙江省外汇分局移交的案件后很快立案,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与外汇局联动优势,共同对8名当事人非法买卖外汇的基本事实、团伙网络、资金渠道和活动规模进行了立案侦查。
反洗钱网络联动
在大量证据确凿的情况下,2003年12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果断出击,现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外汇交易的犯罪嫌疑人,“8·27”境外赌资洗钱案正式告破。之后,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论证,并通过异地调查等方式确认证据和犯罪事实,为后期的处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涉案当事人封伟龙为杭州外汇黑市“黄牛”,已被正式逮捕;当事人陈志方系澳门人,从事赌场经营,负责向赌场贵宾厅赌客放贷并经常到杭州收回赌债,被行政处罚,罚款495万元人民币;当事人沈卉(陈志方在杭州的代理人)及其他3位当事人也被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人民币。
新闻链接
2003年央行重拳打击洗钱犯罪,仅上半年发布的央行1、2、3号令(即《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均针对洗钱犯罪,并已于3月1日起施行。9月1日《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一套对单位客户、个人客户进行监控的反洗钱网络已基本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