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建文化设施财政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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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以前在嘉兴农村要建一个文化活动中心或灯光球场,大都得由村民自己掏腰包。如今,随着嘉兴市文化名城建设的启动和农村文化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农民可望像城里人那样拥有各类“公费”的文化活动场所。 在海宁市长安镇万渡村,笔者看到利用旧厂房改建的村文化活动室里,图书室、健身室、电视录像室等一应齐全。建这些文化设施,村里花了25万元。村党支部书记朱水虎说,到年底经市里验收合格后,村里可从市、镇两级拿到12万元左右“以奖代补”的资金,此外还能从扶贫结对单位得到6万元左右的资助。他说,万渡村是经济薄弱村,如果没有财政支持,建这样的文化设施想都不敢想。 “不敢想”成为现实,跟嘉兴市委、市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新认识有很大关系。市委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农村文化资源匮乏,特别是文化阵地建设滞后,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远远得不到满足,但即便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镇、村,也舍不得把资金投到文化建设上。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市村一级文化建设的投入数为1095万元,平均每个村仅1万元左右。市委认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必须建立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为辅的投入体制,着力推进城乡文化建设的一体化。 今年7月,嘉兴市委提出要健全完善镇(乡、街道)、村、户三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丰富多彩的农村小康文化,并对投入保障政策作了特别规定。据了解,在这项规定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县(市、区)、镇(乡、街道)两级要把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列入公共财政预算,增长幅度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基本同步。镇(乡)财政对文化活动项目经费可按本地人口总数人均3至5元的标准核拨。村民委员会对村级文化活动的投入,可在集体可支配收入中列支。这一规定,给嘉兴市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增添了活力。嘉善县最近把县财政对农村文化阵地建设的投入,从“3年900万元”改为“两年1000万元”。海宁市财政今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镇、村文化设施建设,远远高于往年240万元的投入;并规定乡镇、街道按1∶1的比例配套。目前,海宁镇、村两级的文化设施建设全面启动,至8月底,244个村的文化活动中心和文化室开工率达77%。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周天晓 褚定华 通讯员 沈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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