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慈溪市一市民在银行提取现金22万元后乘轿车回住处,被尾随的2名歹徒抢走现金11万余元;
9月16日,温州市龙湾区一家铜带厂的企业主和出纳员从银行提取现金29万元,在厂门口被2名骑摩托车的歹徒抢夺走……
今年以来,在银行门口及附近袭击存取款人员或尾随事主实施“两抢”、诈骗、盗窃的案件不断增加,社会影响严重。笔者从省公安厅刑侦总队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发生尾随存取款人员作案的案件170余起,被抢现金460余万元。国庆长假临近,人们存取款更加频繁,亟需引起重视。
据刑侦总队有关专家介绍,尾随银行取款人犯罪具有以下一些规律特点:犯罪分子以骑摩托车飞车抢夺居多,以存、取大量现金的储户为主要侵害目标。宁波、台州、温州等城市摩托车拥有量较大,发案量位居全省前三位,占全省的72%。而杭州的此类案件多发生在萧山、桐庐、建德、临安等地。据统计,平均每起案件被抢现金在2.7万元以上。犯罪团伙大多选择白天作案,时间在上午9至11时、下午3至5时的银行存取款高峰期间。一般2到4人结伙,多数采取在银行“踩点”,路上尾随,伺机抢劫抢夺的方式作案,团伙内部分工明确。
随着外省流窜犯罪渗透的进一步加剧,刑侦专家分析,今后一段时期内,针对银行储户的“两抢”案件有可能进一步增多,作案手段趋向多样化,“丢钱捡钱”诈骗、“空心钉”拎包、拉车门抢夺等案件在增多,案件恶性程度也在加剧。
针对此类案件的高发势头,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同时,警方提醒,当您在银行存取大额款项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仔细观察四周是否有可疑人员,不要作长时间逗留。必要时,可向警方求助。
警方六大提醒:
1.尽可能减少现金交易,学会使用信用卡或转账方式汇兑;
2.确需巨额现金交易,应尽可能结伴前往。清点钱款应在金融机构内;
3.发现尾随跟踪、形迹可疑的人,应及时报警,当发现有人在自动取款机附近游荡或窥探时,不要在该取款机提取现金;
4.携款行走请远离机动车道,靠人行道的内侧行走,并将包朝向人行道里侧,减少犯罪分子下手的机会或增加其逃脱的难度;
5.骑自行车时,不要将包放在车后架上或前车筐内,应斜挎在肩膀上并置于前方;
6.发现无牌、假牌、无证、假证摩托车及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