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厂名不气派 擅自变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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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2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前天上午,鄞州工商分局五乡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五乡镇蟠龙村进行巡查时,查处了一起擅自变更企业名称案。
经查,当事人俞某系个体工商户,主要经营不锈钢加工。在当初企业成立时,其企业的核准登记名称为“五乡某不锈钢加工厂”。时间一长,俞某嫌厂名不够气派,在未经工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情况下,擅自将企业名称变更为“鄞州某不锈钢加工厂”,并将该名称使用在产品包装上,从而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据工商执法人员称,企业未经核准变更登记及名称,不仅扰乱了名称管理秩序,更严重的是有可能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
工商部门将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来源:
宁波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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