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圆桌法庭帮教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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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09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近日在象山县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16岁的被告人沈某不是站在被告席上,而是和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监护人围坐在一起,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座谈会。 为规范和审理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象山法院在少年庭基础上成立了“圆桌法庭”。当天,笔者在“圆桌法庭”上看到,现场气氛缓和,审判员好像老师和犯错误的学生谈心。庭审后,县妇联同志和沈某一起分析犯罪原因,县教委有关负责人决定帮沈某换一个中学就读,增强改过信心。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孙建军 张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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