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启用新个人住房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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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作为国内第一家对银行格式合同“问题条款”作出回应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今天正式启用的全新个人住房贷款合同文本,令众多消费者眼前一亮:除了浙商银行向社会承诺的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不随意加收违约金等条款外,其新增的“宽限期还款法”和无障碍提前还款安排,更是展露出以消费者利益为本的浓郁气息。 据介绍,浙商银行所推出的“宽限期还款法”,是指借款人在获得贷款后的一定时间内,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一种还款方式。在目前国内各银行开办的个人住房贷款中,这一做法还是首创。目前宽限期一般为1至6个月,可由消费者自选。 对消费者而言,“宽限期还款法”可谓好处多多,最主要的是能通过提高首付比例,减少利息总支出。据测算,借款人每少申请1万元20年期的借款,按现行的5.04%年利率计算,采用等额分期还款方式,可少付5892.8元利息;采用等本分期还款方式,则可少付5060.4元利息。 浙商银行新增的另一项内容——无障碍提前还款安排,也让消费者称道。即在还款期内,借款人可依据自身资金实际情况,随时向该行提出1万元以上任何金额的提前还款申请,银行将给予提前还款的便利。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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