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恐怖信息要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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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午喝了半斤五加皮,四川人王某想起离厂算工资时,为了20元钱跟厂长吵过,就给110打个电话:“我在厂里放了炸弹!”他不晓得,这一句话变成了“大事件”:厂里停工3个小时,全楼几百号人撤出30米,杭州警方多警种反恐怖应急行动火速启动,拉警戒线、召集拆弹专家、搜索炸弹……最后他本人可能因此判刑15年以下。 中午11时21分,杭州110突然接到王某从公用电话打来的爆炸恐吓电话,接警员立即问他炸弹在哪里?他说在莫干山路678号5楼的服装厂里。 11时40分,豪情服装厂的杨厂长没了“豪情”。按照民警教的,他努力保持镇静,去招呼员工说“吃饭了”。40多个员工陆续撤出了莫干山路678号的5楼。随后一至四楼数百群众全部顺利撤到二三十米外。警戒线拉起,人们围得里三层外三层。3个小时后,服装厂恢复了正常生产,人们回到678号上班。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王伟 陈雷 柏建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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