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被车子撞了”……当人们越来越多地将交通事故怪罪于机动车的时候,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诸多交通违法行为却因司空见惯,而少为人所重视。
一组数据足以说明这一现状的严重性:据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统计,今年1月至9月,步行和骑自行车的人共占全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近半,平均每天多于9人。其中步行者死亡1542人,占28.74%;骑自行车者死亡1016人,占18.96%。
省交警总队专家分析,尽管8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于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但在涉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大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自身也存在或多或少的交通违法行为。
事实也是如此。今天,杭州市交警部门正式开始针对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笔者走在杭城街头,非机动车和行人走机动车道、随意乱穿马路、闯红灯等现象随处可见,扣人心弦的危险场景层出不穷,很多地方受罚者还排起了队。
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此普遍?连日来,笔者专门上街找了20多位刚有过交通违法行为的非机动车和行人进行调查,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习惯型———陋习成了习惯
在凤起路一家餐饮店做服务员的小张正端着一盘饭菜小跑着过马路,给对面的店里送午餐。在接受笔者采访时,她反而有些惊诧地问:“我每天都这样,有问题吗?”
从众型———认为法不责众
家住朝晖小区的方先生是一位熟知交通法规的白领。他十分坦率:一般不会乱闯红灯,但如果左右没有车辆,或大家都在走,也不会“傻”到一个人“独善其身”。
侥幸型———以为与悲剧无关
西湖边一家柯达冲印店的员工袁文彬笑言:“我不知道乱穿马路和闯红灯要罚款,以往顶多是交警批评一下,叫我退回去。噩运不可能刚好降临到我头上吧?”
赶路型———见到捷径就闯
正因骑电动车闯红灯被罚的朱先生说,他急着给别人送支票,顾不上是红灯还是绿灯,能闯就闯,没想到被交警抓住了,急了反而更误事。
逞强型———看有谁敢来撞人
江干交警大队民警李伟强介绍,少数非机动车和行人,尤其是年轻人,明明可以让过几辆车后再从容通过,却偏偏要在车前闯,无视危险性。还有不少人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保护弱者的含义,俨然一副“弱者为王”的姿态,穿行道路如入无人之地。
怎样根治乱穿马路的现象?受访者也提出了不少建议,如“多设一些警示牌,告知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要罚款”、“可以拿相机拍照,对违章者处罚或者曝光”、“在主要路口设红外线语音提示系统,闯红灯时,行人耳边就会传来温柔的提醒‘红灯亮了,请稍候’”、“为行人考虑多设一些人行过道或地下通道”等等。交警部门表示,会考虑是否采纳这些建议。
省交警总队负责人指出,纠正非机动车和行人乱穿马路的陋习,努力治愈这一群体性、习惯性顽症,需要加大执法纠违力度,规范交通行为,但更离不开交通参与者学法、知法、守法意识的普遍增强,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市民必备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