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女士买了一处钱江南岸的房产,80万元的房价首付20万元,剩下60万元选择20年还款。但肖女士得为这笔房贷缴6300多元保费,且要一次性付清。肖女士很疑惑:贷款可以分这么多年付清,凭什么保险要一次性付清?
不过,这样的“不平等条约”将被取缔。昨天,太平洋保险杭州分公司在业内率先修正房贷保险中的“霸王条款”,房贷险可分期付。
消费者:既透明又省钱省心
太保杭州分公司此次推出的新房贷保险条款最大亮点在第11条,它提供了各保险年度年缴保险费的计算方式:各保险年度年缴保险费=各保险年度期初贷款本金余额×1‰。同时在条款上还附有不同期限每万元贷款的费率表。
曾经吃过房贷险“苦头”的林先生听到此消息后,连说了几个“早就应该这样了”。他前些年曾在银行贷款购房,50万元的贷款起初选择了18年按揭,两年后他想提前还贷。但令他郁闷的是,当初一次性为房贷缴了5000多元的保费,两年后退保时3000元都没拿到。银行和保险公司的解释是退保要收手续费。他说,若保费与贷款一样可分期付款,自己可少一些麻烦,少付些钱。
另一位计划购房的消费者也认为,在房贷险分期付款条款项下,消费者在每年还贷的同时支付保费,每年费率1‰,虽然比一次性付要多一些钱,但明明白白,而且灵活方便,若提前还贷,保险合同即时终止,不存在退保的问题。
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致函表示,保险公司原强制规定消费者必须一次性支付保险年份内的所有保费,这种做法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是不公平的。太保此举一能相对减轻消费者的经济负担,二可免去消费者提前还贷时退保引起的争议及麻烦。
保险公司:化解提前还贷多的压力
分期付款消费者欢迎,保险公司也乐意。
据悉,房贷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提前还贷的现象,在我省这种现象更普遍,有4成以上的消费者选择提前还贷。按老条款,保费费率因保险期限不同而不同,消费者提前还贷,需根据原有约定保险期限和实际有效保险期限的不同而改变实际收费标准。矛盾便出现了,一方面,一笔住房贷款谈定,保险公司要一次性付给银行价格不菲的手续费;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在退保时将按照未到期责任年限的保费全额退还给客户,但支付给银行的手续费却无法追回。保险公司不但成本增加,还易与消费者产生矛盾。
据了解,因为风险扩大,在一些地方有的保险公司还对房贷险产生退意。而现在,房贷险分期付、按年缴,也让保险公司化解了此番风险。
据悉,此前,我省银行界已在全国率先修正“霸王条款”。昨天,太保杭州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就房贷险条款一事已与浙商银行等银行在进行接洽,并初步达成了合作意向,估计不久这一条款就可与广大消费者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