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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促进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
www.zjol.com.cn  2004年10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已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表决通过,即将于2004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促进农业机械化方面的法律,为此,本报记者就这部法律的颁布及其贯彻实施情况,日前专访了省农业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赵兴泉。

    记者:请您谈谈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重要意义?

    赵兴泉:该法确定了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方向,明确了国家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并对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推广使用、质量保障、社会化服务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与农业机械化发展紧密相关,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符合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形势的要求。

    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现代农业不可逾越的阶段,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装备农业,加快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证粮食安全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重要前提,是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技术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整体水平的重要条件。因此,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对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记者:您刚才讲该法规定了国家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措施,请您介绍一下有哪些具体的措施?

    赵兴泉:《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在扶持措施上,以现行党和国家有关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政策,特别是今年中央1号文件为根据,并将这些经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通过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这是该法的核心内容。具体的扶持措施主要有:对农业机械的科研开发和制造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机械工业的技术创新给予财政支持;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对从事农业机械生产作业服务的收入给予税收优惠;对农业机械的农业生产作业用燃油给予补贴;加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建立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和信息搜集、整理、发布制度等。这些扶持措施涵盖农业机械化的各个重要环节,范围之大,力度之广,是前所未有的。

    记者:省农业厅作为全省农业机械化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担负着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的重要职责,请您谈谈如何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

    赵兴泉:为加强这部法律的宣传普及,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农机化,支持发展农机化的良好氛围,我们把10月份作为《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传月,举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宣讲师资培训班,印发学习宣传资料;组织开展全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奖知识竞答等活动。我们还计划邀请省有关部门和科研院校的领导、专家,召开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研讨会,商讨贯彻实施工作。

    我认为,贯彻实施这部法律应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要当好政府参谋。按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是农业机械化促进事业的主要承担者,农业(农机)主管部门作为这部法律实施的主体部门,应做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的调查研究工作,主动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二是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发展改革、财政、税务、科技、金融、教育、质监、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和单位,需要协调关系,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合作,共同推进;三是要充分调动发展主体的积极性。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国家扶持引导的作用,更好地调动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增加农业机械化投入的积极性,加快农业机械化步伐。只要抓住抓好这三方面的工作,就能深入贯彻实施好这部法律,必将促进我省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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