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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打官司可免七种费用
www.zjol.com.cn  2004年10月1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现在开始,困难群众打官司,要尽量给他们简化程序,鉴定费、档案资料查询费、学历工龄证明费等7种费用要尽量减免。记者昨天从省政府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国家民政部、卫生部等九部委的通知精神,我省多部门将联手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打官司难、打不起官司问题。

  主动向困难群众伸援手

  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定期向当地民政部门了解有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状况,各地民政部门应将所掌握的本地区经济困难群众的情况,及时与当地法律援助机构进行沟通,使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机构依规定审查法律援助申请人的经济状况时,应根据县级以上(含县级)民政部门颁发的有关救济凭证或者出具的经济困难书面证明,及时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法律援助手续,尽量简化程序。

  打掉仲裁费这头拦路虎

  劳资纠纷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被欠薪的人一般都会去找劳动部门仲裁,但是对于他们来说,仲裁费用也不菲。而今后,对法律援助机构决定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劳动仲裁部门要先行缓收仲裁费。付费的方法是:受援方胜诉的案件,由非受援的败诉一方承担;受援方败诉的案件,依法裁定受援方当事人承担部分或全部仲裁费,该方当事人确有困难的,由法律援助机构承担。

  查阅档案要多提供方便

  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查阅档案资料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当予以减免,共同降低成本。有关部门要对档案资料查询费、咨询服务费、调阅档案(资料)保护费、证明费(包括学历、工龄证明、机构设置证明、房产地产证明、财产证明)予以免收;对相关材料复制费,包括原件复印、缩微胶片复印、翻拍、扫描费给予减、免,减收的标准按复制档案资料所需的原材料成本费计算。

  缴不起鉴定费应减免

  为了避免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因缴不起鉴定费用而无法进入诉讼程序题,各鉴定机构应当对法律援助案件所涉及事项的鉴定费给予减免的优惠。司法行政部门管理的鉴定机构以及其他非财政拨款的鉴定机构对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申请人身伤残鉴定、亲子鉴定、笔迹鉴定以及财产评估等,应缓收或免收鉴定费。受援人胜诉后,应向鉴定部门补交实际需缴纳的费用,受援人败诉,缴纳鉴定费用确有困难,鉴定部门给予减免或由法律援助机构承担相关费用。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魏皓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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