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餐饮“女强人”走上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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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1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6年狂骗8000万,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
从“中国民事诉讼抗诉成功第一人”到杭城餐饮“女强人”,最后沦落为一名死刑犯。昨天上午,戴着手铐站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席上的原杭州舟山大厦承包人、原鑫舟山海鲜城老板周玉君,真正感受到了从高处跌落的那种痛楚。
据查,这个在杭州、北京经营了多家海鲜城的餐饮“女强人”,在6年时间里先后向40多人非法集资诈骗了8000多万元。
1987年,24岁的周玉君初涉商海,做过的姐,开过饭馆,什么赚钱就做什么。1995年,赚下第一桶金的她成了杭州“飞龙夜都会”的老板,可3个月后,她却因娱乐城前老板欠下了100万元债务卷进了一场官司。
由于企业没有及时去工商部门重新登记,转让时双方又没有对债权债务进行约定,法院判决由周玉君个人承担这笔巨债。当时已将全部家当投进生意的周没有退路,不服输的她走上了申诉之路。直到2000年4月法院再审,以签订借款担保合同的飞龙夜都会使用虚假公章为由,撤消了周玉君债务清偿责任。一时间,这个单身女强人成了“江南秋菊”名声大振,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这也使得周结识了不少名人,同时也成了周日后骗钱的资本。
从1997年12月起,一心想干一番大事业的周玉君开始利用自己的“名气”四处“借钱”。下到普通百姓,上到社会名流,周玉君都不放过。短短几年中,她一边采用虚假出资成立了浙江鑫洲山汽车经营有限公司,又在杭州、北京开办了数家饭店酒楼,故意营造出其生意兴隆、经济实力雄厚的假象。一边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在两地向40多人非法集资,共骗得人民币8000余万元。
但周玉君最终还是被这个无底洞吞噬了,几家酒店接连亏损,4000余万元挥霍一空,把周玉君逼上了绝路。去年12月,当警察出现在周玉君面前时,她的口袋里只剩下了几元钱,连跳楼的心都有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玉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遂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周玉君死刑。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钟法 金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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