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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钉门牌号码也算违法行为
www.zjol.com.cn  2004年10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去龙井喝茶,每每和朋友约好一个“地点”,得一路手机联系,倘若早到,还不能进去坐着等,只能站在门口翘首以盼……昨天下午,刚刚读完《栖霞岭路名门牌有点乱》(详见早报昨日3版),尴尬往事再次出现在王先生的回忆里。

    “这是个普遍的问题,”旅游景区的错乱路名一直让王先生头大,“像满觉陇,过了桂花厅再往山里去,几乎每户都有两三块牌子,而且一律都是黄底黑字的门牌,就是大小有些不一样。还有龙井往九溪方向去的路上,又是老龙井,又是龙井村,又是龙井路的,真是搞不明白!”

    对于这个问题,杭州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的张先生一一道来:“有的是住户不肯把旧牌拆了,或者觉得排到他家的门牌号码不吉利,就钉一个自己喜欢的号码上去,比如把‘4’换成‘8’。还有人反映门牌不按顺序,是因为有时候整治后会贴一个预留号,一般要一个月后才能把新牌子做出来。”同时,他也承认各区特别是景区的工作人员会出点差错,但这种差错马上会得到纠正。对各区无法做通工作逾期未改的住户,则会按照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追究法律责任。

    ●背景链接

    《杭州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六章第三十八条:

    (一)使用非标准地名的,处以每日100元的罚款;

    (二)擅自命名、更名门牌号、住宅楼幢号以外的地名,或者未作如实申报的,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擅自移动、拆除门牌号、住宅楼幢号牌以外的地名标志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的,或者造成损坏的,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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