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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回的赃车失主却要掏钱赎
www.zjol.com.cn  2004年10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前天上午,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将追回的8辆被骗汽车集中归还车主,从而宣告了金华有史以来最大的一起汽车租赁诈骗案成功告破。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车主仍是一脸无奈。因为此前,他们每人都拿出了2万元到7万元不等的赎金。这当然不是付给公安机关,而是付给了典当行或所谓的债主。

    21辆高档车被骗走

    今年7月1日,金华江南公安分局接到金华某汽车租赁部10多位车主报案,称汽车出租给浦江人张红训、张嘉源等人已有数月,经多次催讨也未归还,怀疑被骗。此后,公安机关又接到其他几家汽车租赁公司的报案。该局经侦大队统计数字表明,7月以来,报案和反映情况的被骗租赁轿车达21辆。被骗车型有不少属中高档轿车,如崭新的帕萨特、宝来、尼桑、奥迪A6等,总计案值250余万元。

    警方组成专案组,经3个多月的侦查,终将犯罪嫌疑人张红训、王文彩等4人抓获归案。除一辆汽车目前尚在追查外,其余20多辆汽车全部追回。

    经查,张红训、张嘉源两人嗜赌成性,贪图享乐。在诈骗得手后,即将车辆以低价典当,所得赃款均用于挥霍。张红训、张嘉源的家距浦江县城均不过三四公里,两人却长期在浦江包住宾馆,吃喝嫖赌。张嘉源用赃款购置的一身“行头”中,一件衬衫要2700元,一双皮鞋也要2500元。王文彩诈骗得手后,7万元赃款用于赌博,不到10天输个精光。黄军华帮张红训、张嘉源联系赃车买主,从中收取好处费。黄军华还与张红训、张嘉源厮混在一起。

    按理说,案子办得漂亮而成功,民警和车主都应该高兴才是,可情况却并非如此。

    10万元才能拿回爱车

    原来被骗的汽车大部分被犯罪嫌疑人通过伪造证件,典当给了东阳、义乌、兰溪等地的典当行,或是以抵债的方式转给了债主,有的车甚至已转手了好几次。

    一位车主诉苦说:像我们这种情况,车子都以不明赃物被处理。要拿回车,就要和债主或典当行进行谈判解决,损失很严重。一般每位车主在拿回汽车时,都要付给典当行或所谓的债主几万元的赎金,少的一两万元,多的七八万元。

    在返还失主的车辆中,有一辆高档的帕萨特轿车。车主杨某说,当初他以按揭花28.4万元买下该车,仅两个月后就经朋友介绍租赁给别人,可第一次出租就遭遇诈骗,爱车从此杳无音讯。在江南分局经侦大队的帮助下,杨某与担保人跑到杭州、义乌、浦江等地到处寻找。历时3个月,千辛万苦才找回爱车。可是,原本崭新的车子已面目全非,5个新车胎(连备用胎在内)被人拆卸掉换成旧胎。车损坏不说,由于诈骗犯罪嫌疑人已将车抵押给别人,为了赎回车子,杨某与担保人又出了一笔钱。各种费用累计起来,杨某与担保人共损失了10万余元。

    缺乏法律依据难追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案子虽然破了,可追赃却遇到了难题。现有的国家法律依据,只有1965年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这给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的追赃工作带来巨大困难。他告诉记者:“由于法律制定的相对滞后,致使追赃难度很大。”

    法律有漏洞,也使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一位刚拿到钥匙的车主心有不甘地说:“我觉得现有法律漏洞太多,往往造成一些犯罪分子拼命去钻法律的空子,赚钱也就不择手段了。”

    这几年,我省的汽车骗租案正处于高发态势。江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认为,个人信用缺失及租赁行业的不规范,是租赁车诈骗案件高发的原因。许多租赁公司和车主防范意识极为薄弱。不要说是建立协会制度或是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就连签订的租赁合同也是漏洞百出。有的合同只有一份,部分合同只能证明车辆的归属,连最基本的租金都没有。有的租车人一人租用多辆轿车,也没有引起租赁公司的警惕,对租车人的身份情况也没有仔细核查。

    掏钱买失车是否合法

    被骗的车子还要自己掏钱买回来,江南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负责人对此解释说:“这些车子都是被抵押出去的,而这在当时的法律中根本不可能考虑到这种情况,因此这是一个新问题。我们还专门请教了省公安厅的有关专家,最后才使用了现在的办法。”

    就此问题,记者又采访了金华市法院的一个法官。他告诉记者:“赃物是否无条件退还,还和是否善意取得有关。如果购买者不知道是赃物而按照市场价格购买,公安机关是不能直接没收的。此案的情况又不一样,它所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因此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但公安部门可能考虑到这些车辆大多为营运车辆,按正常秩序走法院审判的道路,可能给车主带来更大的损失,因此他们现在这样的做法没错。”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夏震 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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