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仲裁院:工伤成为引发劳动争议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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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0月2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来自省劳动仲裁院的消息称,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000多件,涉及劳动者18000多人,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约38%和22%。 据介绍,非公企业的工伤案件呈多发态势,工伤争议已成为我省劳动争议中的主要问题。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仲裁信访处负责人指出,当前工伤保险参保、劳动者受工伤后的赔偿支付问题尤为突出,此类案件占我省劳动争议案件总量的一半左右。 其次,因企业不按规定给员工交纳社会保险费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亦较普遍。据介绍,劳动关系维系期间,许多员工因担心丢掉饭碗而不敢向企业主提出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要求,一旦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及时为员工缴纳保费的问题就一下子暴露出来,从而引发劳动争议。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仲裁信访处负责人指出,企业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必须对工伤职工承担赔偿责任。据了解,目前不少小型非公企业对工伤员工采取了逃避态度。工伤事故发生后,往往涉及的赔偿数额巨大,有的甚至会使部分小企业主倾家荡产,因此小企业主不愿意承担工伤赔偿责任的情况亦为数不少。据了解,目前我省劳动争议案件多集中在杭州、宁波、温州、台州等经济发达地区的非公企业。一些危险行业、小作坊的生产设备极其简陋,缺乏安全生产措施,企业主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淡漠,是导致工伤事故易发的主要原因。 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有关人士认为,当前最要紧的是加强企业主和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劳动合同的签订率,用劳动合同规范劳资双方的行为。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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