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关”卡住退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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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是从友通买的车子,退不给退,检测他们又说不愿意,作为消费者,我是弱者,我该怎么办?”说这话的时候,宋先生满脸愁容。很明显,新买的“老爷蓝鸟”已经成了他心头的负担(详见本报昨日报道)。 “按消协的说法,就汽车质量问题提出退换货,必须要进行质量检验。但是我上哪里去检测,高额的检测费用又怎么办?”有从事汽车行业的朋友告诉宋先生,像他的车子如果要做质量检测,可能要花费数万元。宋先生对记者说,他不是没想过自己去检测。“但是一听到那么高的费用,我就有点犹豫了。朋友还告诉我,发达国家轿车质量检测的设备和手段都是专配专用的。国内汽车质检机构仅凭现有的设备和手段,检测结果的可信度还是个问题呢。” 就此,记者咨询了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涛。刘律师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2条规定,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第48条又规定:“依法经有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这样看起来,宋先生的所有要求都合情合理,但是问题并不出在这里。虽然《消法》规定对产品质量有争议的,当由责任方承担检测费,但是另一方面,我国民事诉讼采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样宋先生要认定汽车的质量问题,首先就必须先垫付出数目不菲的一笔检测费。”刘律师说,因此,在检测问题上,宋先生也不得不慎重考虑,等到“有十足的把握”再去。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实习生 张道生 本报记者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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