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猎艳事件”又掀波澜 吉奥公司状告上海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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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09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刘亮猎艳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没想到近日又起波澜。刘亮所在的公司浙江吉奥已经将上海一媒体诉上法庭。 当时该媒体以《宝马案主角刘亮又遭设局?》为题,报道了“刘亮事件”。浙江吉奥汽车有限公司和浙江吉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台州市路桥区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以该报道内容严重失实为名,将该报隶属的报业集团告上了法庭,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同时赔偿经济损失48万元。 吉奥公司在起诉状中列举了该报道5处失实之处:一是文章的标题和副标题,如“又遭设局”、“故意栽赃让我走人”;二是公司反映中,“刘亮涉嫌嫖娼遭抢劫、可能放弃对他的培训决定”的事实及销售公司经理助理陈喜慧向记者描述的所谓“事情经过”内容;三是有关刘亮父亲“儿子不会干见不得人的事”一节中的相关事实;四是有关刘亮“企业故意设局让我走人”一节的相关事实;五是文章中所说的“企业负责人告诉刘亮,说他损害了企业的名誉,要求他马上在辞职报告上签字,同时让刘亮赔偿违约金以及拍广告片所花费的30万元费用等”。 吉奥公司认为,文章中上述失实内容虽然没有点吉奥公司的名,而是代之以“台州一家汽车公司、某汽车公司、该汽车销售公司”等,但其内容本质上已把吉奥公司描绘成“设局、栽赃、失信……”的企业,已构成对吉奥公司名誉权的严重侵犯。 他们说,当初之所以要聘请刘亮作为其产品形象代言人,主要是基于刘亮在西安宝马彩票案中所体现的真诚和执着,反映的是当代社会的主题——诚信。现在,原告这一不负责任的报道,给公司带来了严重不良的社会负面影响,并给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今年9月28日,吉奥公司曾委托律师向该报发函,要求该报采取措施,消除该报道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并要求其在收函后5天内作出书面回复。但直到起诉之日,该报既未回复,也不见有相关措施。所以,他们只好通过法律途径来讨个说法了。 据了解,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已对此案正式立案,本月12日将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
新民生报
作者:
记者 方云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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