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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撞五车司机无法“禁驾”
www.zjol.com.cn  2004年11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1月9日,台州市黄岩区发生一起恶性交通逃逸事故。大货车司机涂某在不到3公里路段内,先后与5辆车碰撞。令人深思的是,由于新交法惩处机制上的缺憾,警方对这名无良驾驶员只能拘留,却无法终身禁驾。
    
  当天中午近12时,安徽籍驾驶员涂某驾驶皖K32522半挂大货车沿104国道南下,行经黄土岭下坡路段时,在超车过程中与对向一辆油罐车碰撞,导致油罐车驾驶室严重损坏。事发后,涂某驾车逃离现场,在2公里外又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刮擦,造成骑车妇女腰部等处受伤。涂某继续逃逸,再次与一辆人力三轮车刮擦,致骑车者轻微受伤。此后,涂某又将停在路边检修的一辆工程车倒车镜撞断,幸亏工程车司机及时闪避才未酿成惨祸。紧接着,半挂车又与一辆机动三轮车碰撞,再伤一人。
    
  如何处置这起事故却让民警犯了难:按照老“交规”,涂某少不了要吊销驾驶证、罚款、拘留。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只能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对其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虽然该法有“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条款,但前提是必须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严吉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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