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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侵占绿地17平方米被罚5万
www.zjol.com.cn  2004年11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8月,浣纱路一处17平方米的绿地,一夜之间被浇铸上了水泥。5100元罚款在乘上最高处罚倍数“10”后,成了5.1万元的巨额罚款。这也是目前为止,杭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对个人占绿案作出的最高处罚倍数。

    11月19日就是最后期限了,但到昨天为止,银行方面仍没收到陈雨的罚款。根据《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将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也就是说,如果3个月后被强制执行,陈雨实际需缴纳罚款的数额至少在10万元以上。昨天,记者打通了陈雨的手机,他表示“暂时还没有考虑清楚”,或许会申请行政复议。

    主观恶性→“10倍”严惩

    今年8月24日晚7时许,上城区执法局一中队在巡查中发现,浣纱路14号2单元101室正在破墙开店,工人将砖块等建筑废料一股脑儿堆在了门口的花坛内。执法队员当场开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陈雨在当晚12点前将绿地恢复原样,陈雨签收了相关文书。

    但当晚12点左右,执法局机动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再次赶到现场时发现,施工还在继续,花坛已严重破损。8月25日,原有的花坛绿地已变成一块平整的水泥地,靠墙一侧还砌起了台阶,总共占用绿地面积为17平方米。执法队员对陈雨开具了第二张《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参照《杭州市绿化及绿化设施补偿标准》规定,陈雨所占绿地属于主要道路两侧的有石制栏杆围护的公共绿地,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300元,总额为5100元。但依据《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对擅自占绿行为可“处以绿地造价、树木价和绿化设施价2至10倍的罚款”。9月初,上城区执法局认为陈雨的占绿行为情节恶劣,且面积较大,对其作出了10倍的严惩,这意味着陈雨需缴纳5.1万元的罚款。

    拒不签收→公证送达

    9月13日,上城区执法局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寄到了陈雨家中,告之其依法享有听证的权利。10月初,上城区执法局对陈雨违占绿地案开了听证会,最后认定其占用绿地属故意行为,主观恶性较大,不足以减轻处罚。同时,执法局先出钱“垫付”给绿化办,强制性恢复了这17平方米的绿地。

    10月20日,上城区行政执法局开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可当执法队员送文书上门时,却久久无人应门。无奈之下,执法局只好以挂号信的方式将文书寄出,不料3日后,挂号信被退了回来。

    11月4日一早,执法人员再次来到陈雨家中,和他们同行的还有上城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虽然陈雨仍然拒签执法文书,但公证人员在现场对整个文书送达过程进行了公证。这意味着,即使陈雨拒不执行处罚,执法局仍可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对其加处罚金。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杨骥野本报记者叶恒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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