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例做黑B超的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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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1月19日,浙江省首例黑B超刑事案宣判。无医生执业资格而给人做B超的陈姗姗,被瑞安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了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帮助陈招揽生意的章小红则被判了1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近年来,有一些游医一直“流窜”在浙江农村替孕妇做B超鉴定,在浙南地区尤为严重。B超鉴别出来为女孩的孕妇往往选择流产,男女比例因此严重失调。
黑B超收费一般是500元到1000元,而一台普通的二手B超机价格则只有几千元。受暴利驱使,35岁的陈姗姗从1999年就开始做黑B超,1999年和2002年因此两次受到行政处罚。被查处后,陈仍携带便携式B超机到处招揽生意。鉴定为男婴的,陈收1000元,结果为女婴,则收600元检查费。
6月11日,瑞安检察院在全省首次以非法行医罪批捕了陈。消息传出,在计生部门和法律界引起震动。浙江省高级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为此还联合印发《关于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行为适用法律的若干意见》,要求今后三部门协调以非法行医罪惩处做黑B超的游医。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初至今年5月,陈在温州市区、瑞安、平阳、苍南等地,为16名孕妇做黑B超共获利14800元,并因此造成8名孕妇引产。为牟利,陈还向4名鉴定为女婴的孕妇出售堕胎药。而瑞安人章小红则替陈介绍了其中7名做B超的孕妇,获利600元。
瑞安法院19日的判决说,两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因情节不同,处以不同刑罚。
来源:
都市快报
作者:
记者吕明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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