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杭州春节可燃放烟花爆竹
www.zjol.com.cn  2004年11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本报杭州11月23日讯 (记者 潘虹)离鸡年春节尚有时日,但杭州市已着手实施有关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管理工作,决定继续在市区范围内实行有限制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规定,鸡年春节杭州市区烟花爆竹的销售时间为2005年2月5日至2月23日,燃放时间为2月7日至2月24日。进杭经销的烟花爆竹产品,必须具有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证,进入市场的品种以中小爆竹、小型烟花、地面喷花类烟花为主,组合烟花单筒直径限制在38毫米以下。烟花爆竹由市土特产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进货,各零售网点凭证定货。
    为有效查处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杭州市将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有关部门届时将设立和公示举报电话,举报者将获得奖励。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潘虹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