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游强制收取小费涉嫌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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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第一次出国旅游的刘小姐昨天刚刚从韩国回来,心里一直觉得有点堵。“出发前几天,旅行社给我们的行程表上除了写着每天的安排外,最后一行特别用黑体字强调:小费标准每人每天30元人民币。本来想想难得出国玩玩,就不在乎这点钱了。可让人不舒服的是,从杭州一上飞机导游就要求把5天共150元的小费一次付清。这哪里还有小费的感觉?”
刘小姐说,那种感觉就像是又交了一笔额外的团费。这样的小费早已经变了味儿了,是强制收取,为什么出境游市场会一直存在这样的霸王条款?
旅行社:这是“国际惯例”
在记者的采访中,我省知名的出境旅行社用得最多的一个词就是“国际惯例”。某旅行社老总告诉记者:经常出国的人都知道,宾馆的服务生给你提个行李,拿瓶热水都要给小费的,何况导游整天陪着你为你服务呢?
一业内人士则认为:国外的导游不是固定职业,没有非常稳定的收入,所以就靠带团赚取客人的小费。如果国内的旅行社要和当地地接社合作,当然得守“人家那里的规矩”。
对于为什么要提前收取,一位旅行社老总坦言:“如果到了目的地再收,会有客人为了免付小费临时挑毛病,说导游这里不好那里不好,几个人不交,往往会影响整个团的情绪,最后大家都不交了。”因此,现在比较普遍的做法就是提前收取小费。
据了解,提前收取的小费一般都放在带团的领队那里,等到行程结束再给当地的导游。在出发前签署的协议里有的会注明小费的标准,有的则不注明。小费的行情不同地区收取标准也不一样,通常每人每天的标准是:欧洲40元—50元;新马泰20元;日韩30元。
游客:是不是霸王条款?
不少游客向旅行社质疑:强行收取小费,是不是涉嫌霸王条款?
“国外的旅行社利润率一般在8%左右,但目前国内的只有1.2%,现在大大小小的旅行社多如牛毛,竞争太激烈了。”某旅行社相关负责人向记者叹苦。
他说,正常商品的价格应该是成本加上利润的报价,但目前国内旅游的报价很特殊。666元的泰国游都曾出现过,这种报价不要说利润就连成本都不能保证,惟一可弥补的方法就是通过游客在旅游地的自费项目,以及现在大家都在收取的小费。这位老总说:“消费者对价格很敏感,所以旅行社只能尽量把团费压低,才能吸引客人,这其中压缩掉的一小部分费用就只能用小费来补了,当地导游也拿不到游客支付的所有小费,这笔费用要和地接社分。”
那为什么不把小费直接纳入团费的报价?对此,一家旅行社老总坦言:现在大家的操作方式都是这样,如果所有旅行社都把小费从团费中剥离出来,那么你也必须这么做,否则怎么和大家竞争?难道在广告上注明:“团费中已经包含小费吗”,这样不免有点可笑。而且现在相关的行管部门对“小费”两个字也比较敏感,在广告上打“小费”的字样简直是自己撞到枪口上了。
职能部门:游客投诉我们就管
虽然对出境游提前收取小费的做法许多游客都颇有微词,但记者从浙江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相关部门接到的这类投诉却不多。
省消协副秘书长叶元春说:“提前收小费肯定是不合适的,小费就应该是享受过服务再根据客人的满意度自由支付的。旅行社把自身恶性竞争的风险转嫁到游客身上,还说这是国际惯例,不太妥当。不管是什么国际惯例也不能还没提供服务就收钱吧。”但她也认为,如果把这部分小费算作是另一部分团费,在出发前的协议里就签明白了,也可以算是分期支付团费。按照现在这样的操作,这个“小费”实在有点名不符实。
杭州市旅游委员会行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也表态:从政策的角度而言,提前强行收取小费肯定是违规的,游客完全可以向相关职能部门投诉。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余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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