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年底前全面推行“阳光规划”
www.zjol.com.cn
2004年11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城乡规划,今后在我省将变得更为透明、更加体现民意。笔者今天从省建设厅获悉,今年年底前,全省所有市、县(市、区)都将推行“阳光规划”。 为增强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密切城乡规划与群众的联系,去年以来,我省在杭州、绍兴等地开展了“阳光规划”工作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此基础上,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地都将铺开这项工作。 推行“阳光规划”后,全省各地在制订城乡规划时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公示和公布(告),以扩大群众对城乡规划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用全社会的智慧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根据省里的统一要求,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公众意见必须作为各地完善或修改规划方案的依据之一。今后全省各地在上报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时,必须附有公众意见书及采纳情况。除了可以在规划制订和修改过程中积极建言献策外,推行“阳光规划”,群众对规划实施也拥有了更大的监督权。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社会各界代表担任城乡规划社会监督员,对各项建设是否符合规划进行监督。这样的监督还将延伸到每一个建筑工地。今后全省各地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必须在工地醒目位置竖立工程公告牌,标明用地总平面图、建设工程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号、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便于群众随时监督工程建设情况,对不按规划进行建设、擅自修改规划的行为,群众可及时进行举报。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应建勇 通讯员 楼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