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经济普查登记即将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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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我省经济普查登记即将开展
随着经济普查登记时点的临近,全省经济普查各项准备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为做好我省普查登记的基础工作,查清单位总量,摸清行业构成,在有关方面精心组织下,从10月8日至11月8日,全省共出动了逾11万名经严格培训和精心筛选的普查大军奔赴社区、市场、写字楼、商住区进行大规模的“地毯式”单位清查,以做到不重不漏。11月8日至月底,省、市、县、乡镇、街道等各级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分批分专业进一步接受业务培训和考核,继对普查员的培训后,下个月,全省将对普查对象进行大规模培训,为普查正式登记奠定基础。 据悉,自2月初我省经济普查拉开帷幕以来,全省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开局良好,组织领导、机构组建、人员经费、宣传发动、部门协作和业务准备等方面基本落实到位。在国家规定时间内,全省11个市、90个县(市、区)、1700个乡镇(街道)经济普查机构全部组建完毕,并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统计部门一把手担任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财政、宣传、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领导担任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区(如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和台州)的村(居)委会也建立了经济普查工作小组(站),一些大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也组建了相应的普查机构,为我省经济普查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在省、市、县、乡四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共同努力下,结合本地实际,各地开展了各项普查业务准备工作:进行了国家、省、市三级全过程综合试点,积累了经验,锻炼了队伍,探索了普查组织模式;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方案和规章制度,为经济普查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开展了实地督查工作,系统检查了机构组建、人员到位、职责分工、经费落实、工作条件配备、普查区划分、普查区地图绘制等普查准备工作情况,全面了解了普查工作进度,摸清了私营企业统计、财务核算基础状况,分析了经济普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为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争取了主动。
经济普查总答
有关法律对经济普查对象的义务有什么具体规定? 经济普查是21世纪最大的国情国力调查之一,是需要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的一项工作。如实填报经济普查项目,是每个单位和个人的应尽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明确规定,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应当如实、按时填报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普查数据,并按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济普查对象不履行上述义务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法律对普查人员开展工作有哪些要求?普查人员有什么权力和义务? 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应当统一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进行业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普查指导员证或者普查员证。普查员负责组织指导经济普查对象填报经济普查表,普查指导员负责指导、检查普查员的工作。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执行经济普查任务时,应当主动出示证件。 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有权查阅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相关原始资料及有关经营证件,有权要求经济普查对象改正其经济普查表中不确实的内容。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在经济普查中有违法行为的,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地方、部门、单位的领导人自行修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篡改经济普查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二)经济普查人员参与篡改经济普查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通报批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三)经济普查对象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或者提供虚假或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或者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企业事业组织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上述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这次普查正式登记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 这次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从2004年12月31日开始,至2005年3月结束。普查登记的标准时点是2004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4年度。 这次经济普查采用何种方法? 经济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但是,由于个体经营户点多面广,缺乏统计基础,且配合程度相对较差。因此,为减轻工作量,提高数据质量,我省对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情况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也就是说,在全面摸清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对其生产经营情况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 这次普查登记有哪些表式、主要内容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经济普查按照对象的不同类型,设置法人单位调查表、产业活动单位调查表和个体经营户调查表。经济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经济普查采用国家规定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目录。 这次普查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有哪些?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行业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等。 经济普查每隔几年进行一次,标准时点如何确定? 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除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务院已经确定在2004年实施外,以后均在逢3、逢8的年份实施。标准时点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战斗在第一线的普查员
编者按 自10月初我省全面铺开单位清查工作以来,目前清查工作已接近尾声,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这是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共同努力和十余万普查员工辛勤工作的结果,尤其是日日夜夜战斗在普查第一线的普查员们费尽心血、费尽口舌、费尽精力,为全省的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展开做出了极大的贡献,下面是嘉兴基层一位普查员的剪影。 10月8日,秀洲区洪合镇清查摸底全面展开,在工作中遇到个别个体经营户不理解经济普查情况,以下将普查员在清查摸底工作中开展工作的过程记录如下: 地点:原洪合税务组内时间:2004年10月11日上午10点——10点30分个体户:姚英忠普查员:张傲林 张:老板您好!我是经济普查员,您叫什么名字? 姚:什么普查不普查,你给我走。 张:不要火气这么大,经济普查不是我个人想出来的,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全国各地都在查,您老家也在经济普查呢!国务院已经颁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给对方看)。今年夏天的时候你在我们洪合吗? 姚:我早已在你们洪合了。 张:那么今年夏天的时候停电情况怎么样? 姚:老是停电,三天两头停。 张:打个比方说,您的工业缝纫机分分秒秒要用电,那么通过这次普查,国家掌握了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的情况,国家将在制定今后的“五年计划”中列入项目。范围讲小一点我们洪合有多少企业多少个体户,对我们今后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提供依据,也许今后不停电或少停电等等。所以对您、对大家都是有利的。我搞经济普查不收你一分钱,请你说出你的名字。 姚:你要查我?!我首先要查你! 张:好!普查员证就挂在胸口,请你过目。 姚:我不但要看,还要把你的名字抄下(把名字和编号抄上)。你说不收我一分钱,今后如果收钱,我要找你麻烦! 张:经济普查不收你一分钱,我老张可以担保的。您想一想,我为您家足足花了半个小时,我有一千多户的个体户要完成,帮帮忙请您配合一下报出名字吧! 姚:好,我自己来写。 张:谢谢你的配合,我们一回生,二回熟……再见!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通讯员 黄洪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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