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公布了11件土地违法案件。这是继该局上半年公布10件案件之后,今年第二次公布土地违法案件。这11件案件包括:9件非法占地案,1件非法买卖土地案和1件非法出租土地案。
未经审批擅自占用 杭州万方停车服务公司因为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位于江干区笕桥镇横塘村耕地22.8亩,新建建筑物5600平方米,用作仓库和停车。为此,他们公司付出了不小的代价——被江干区国土资源局处罚,不仅被没收非法新建的建筑物,还被处以22.8万元罚款。
这个公司的负责人说,因为客户反映货物放在露天不安全,他们想建一个简易仓库房供客户免费堆放货物;看到这块荒地上满是垃圾,想弄弄干净“借用”一下。没想到3月份建成,5月份就被查到了。“建仓库的成本250万元,加上罚款20几万元,这些损失给我上了堂法律课。”
江干区国土资源局宋鹭杭介绍,除了万方公司被处罚外,在该案中,有关部门还将追究监管不力、没有管理好本村集体土地的笕桥镇横塘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的党纪责任。
先斩后奏算盘落空
杭州宏达铸造有限公司因为企业发展快,原来批准的土地不够用了。他们在今年3月自作主张把厂房的建造面积扩大了6.1亩,想着先占着再报批补办手续。
但是他们“先斩后奏”的如意算盘落了空,不光被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建造的厂房也被没收,并被处以2万多元的罚款,该公司的法人代表被追究党纪责任。
只求发展忘了规矩
淳安屏门乡周乡长谈起非法占地案也是一脸的后悔,因为这案,他和乡里的书记还将被追究政纪责任。
周乡长说,2002年,他们发现屏门乡秋源村里有很好的旅游资源,因为当地比较落后,基本上没有什么工业项目;想到旅游开发能带动当地经济,他们就打算大力发展这一后来被命名为“千岛湖九咆界”的风景区。2003年10月,他们未依法经土地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占用了15.69亩集体土地,建造与风景区相配套的停车场。这次该案被定为非法占地案件,被责令限期治理,并处罚款10.46万元。
非法租地追究责任 杭州西湖区转塘镇村口村经济合作社的俞主任,因为非法出租土地被追究党纪责任。2003年2月,该合作社未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与富阳导岭石料厂签订了《土地租赁承包合同》,将11亩荒地租赁承包给对方,租赁承包期限为10年,每年租金22000元。2004年10月,西湖区国土资源局责令其改正土地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2200元。
不仅查事还要查人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郭震介绍说,今年查到的土地违法案件比去年同期要多,他们的查处力度也在加大。”郭队长说,与往年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相比,今年的处理比较重,特别是非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买卖方面;另一方面,往年比较注重查事,今年则不仅查事,还查人,对主要责任人都追究党纪责任。
1l件曝光的土地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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