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行动期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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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1月2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走过10余个春秋,注册志愿者达5.6万多人,这是我省志愿者行动的现状。团省委书记、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理事长赵一德说:“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蓬勃发展。社会各界希望对全省志愿服务进行立法的呼声日渐提高。” 《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出台前,曾发生过这样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有商家在西博会上对志愿者颐指气使,要求志愿者免费为商家运货打工。有的企业组织员工搞所谓的志愿者义卖,但赚来的钱并不用于公益事业。 志愿者在一些场合也没有得到起码的尊重。杭州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主任蒋应东说,2001年西博会上,志愿者老徐等30多人被某企业要求脱下志愿者的“小红帽”、“红马夹”等标志,换上企业的文化衫。在遭到拒绝后,对方竟喊道:“这么简单的忙都帮不上,要你们来干什么?”蒋应东说,志愿者是派去为公益事业服务的,却被当作搬运工使唤。 今年3月5日,《杭州市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杭州团市委书记卞吉安说,立法有助于维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志愿者行动。 前不久,曾有一个医药代表找到志愿者工作指导中心,要求批准在武林广场开展志愿活动。但经了解,他其实是想打着志愿者的旗号推销自己的药品。有关负责人说,如果发现有人冒牌打出志愿者的旗号,市志愿者指导中心现在可以根据《条例》,联合有关部门对其依法查处。 给志愿服务立法,宁波市已先行一步,出台了《宁波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团市委书记张文杰说,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有关志愿者法规的出台,有助于在全社会倡导志愿服务、无私奉献的新风尚。 而对广大志愿者来说,立法将会尽量减少“流汗又流泪”的尴尬事。宁波一位志愿者说:“我们在搀扶老人、儿童或残疾人过马路等有危险性的活动时,自己也有可能受到意外伤害。根据宁波的《条例》,可申请由志愿者组织来保障合法权益。” 目前,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建议。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本报记者 施晓义 通讯员 劳虓虓 武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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