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速公路首次业主招投标流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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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编者按:我省首次面向民间招投标高速公路业主,是投资体制改革的重大突破,暂时“搁浅”不能抹煞这次改革的意义。改革,要在不断的完善中前进。目前,有关方面已经在采取积极措施安排新方案,完善招投标做法,相信会有更多的民间资金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高速公路业主首次公开招投标,因在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规定数而流标。
10月18日,省有关部门宣布,将对金华-丽水-温州高速公路、黄山-衢州-南平高速公路浙江段、诸暨-永嘉高速公路、龙游-丽水和丽水-龙泉高速公路项目面向民间公开招标业主。以往选择项目业主是通过政府招商等行政手段,而这次是政府面向市场采用竞标方式公开寻找项目业主,由业主负责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管理,并在管理中获得经济回报。这是我省消除体制障碍,破除准入“门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的一次重要突破。
这一改革举措的推出,受到了众多投资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招标期间,有13家单位购买了26份项目招标文件。然而最后投标的却很少,没有达到每个项目最少3个投标人的规定。
对此,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认为,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首次招投标出现流标实属正常的市场行为。但从中也可以看出我省的高速公路业主招投标市场尚未真正形成,有资金技术实力、操作经验的投资商少,市场投资主体的培育还有个过程。
据介绍,此次推出的4个高速公路项目总建设规模约843公里,投资估算为487.28亿元;单个项目最大的有160多亿元,最小也达86亿元,投资较大。此外,在目前存贷款升息等宏观调控的背景下,融资的难度和成本较以往加大。再加上今年10月国家出台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每个收费公路项目收费年限不得超过25年,使得投资公路的回报预期有所降低。这些都导致了在这次招投标中“探路”的不少、最后投标的却很少的局面。
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浙江的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本较多,但却相对分散,有实力单独投资数十亿元上百亿元项目的投资者十分有限。省内目前又缺乏把分散的民资聚集在一起的融资平台、手段,这也使得像高速公路这些投资较大的项目在吸纳民资进入上存在一些困难。
据了解,由于这4个项目都是我省交通六大工程之一——高速网络工程的组成部分,工期要求较紧,眼下有关方面正就这些项目的筹组安排新的方案,并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做法,适当降低高速公路投资市场的准入门槛,以吸引更多资金参与高速公路建设。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张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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