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社会新闻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急救车半夜超速被开罚单
www.zjol.com.cn  2004年12月0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早报讯 昨天上午,台州市路桥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陈秉宪拿着一张“飞”来的交通违章处罚单:两个月前,该院一辆120救护车在接病人时,因超速被电子交警拍到,而他们前两天才接到处罚单。
  陈秉宪说,他们收到处罚单时,才明白出了什么事。那是10月1日深夜,医院120出车去绍兴接一名急救病人,在回路桥的途中,途经104国道复线黄岩段,超速被电子警察拍到,当时大家都没发现这件事。所以医院收到处罚单后,立即与交警违章处理中心联系,说明情况,但对方坚持要医院罚款。
  记者在医院看到,这辆120车身上喷有急救车等字样,也安装了警灯,外观上与普通车辆区别十分明显。处罚单上写着:“10月1日22时36分43秒,在黄岩华日集团超速……行驶速度68公里/小时;限速:50公里/小时。”
  陈秉宪认为,救护车是在抢救病人,开得稍微快点也很正常,而且他们当时拉起急救灯。
  黄岩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赵惠凌解释说:电子警察拍下的违章照片,他们一般都是到月底统一处理,再加上邮寄什么,可能罚单到的时间是晚了点。而医院的120超速了也要接受处罚,因为摄像头只拍到救护车的前部,也就是只拍到了车牌,无法确认车里有没有病人。“如果确实有病人,并拉起了急救灯,医院只要出示相关证明,由黄岩交警大队批准就可撤销罚单。”赵惠凌强调。
  记者随后在该院120的工作日志上看到了10月1日晚的出车记录,时间与被拍照时间吻合,但那名绍兴病人已经去世,记者无法与家人联系。
  陈秉宪称,深夜他们一般不出救护车,除非有重要病人,所以当时救护车上绝对有人,就算是在接病人的路上,也是急事,不该被处罚。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明星

相关稿件:
 
 生活资讯 更多 
 联系方式  

真诚与社会各界合作
欢迎您提供新闻线索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0571-8531103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陈雪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