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超市太欺人 员工下班要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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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08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温岭三和超市做促销的林旦这几天正为一场官司奔波着:因为下班时拒绝超市搜身,她被超市扣掉了工号牌,超市方还要求林旦所在的单位追加处罚。林旦要用法律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林旦是温岭人,在某酒厂做促销员。几天前,她被酒厂安排至温岭城区的三和超市蹲点促销。 林旦第一天上班就遇到了麻烦:她准备下班回家时,超市保安要求她把所有能装东西的口袋都翻转过来。林旦当即拒绝,林旦说:超市门口有报警器,如果我偷了东西报警器就会叫,为什么还要搜身呢,这是对我的侮辱。 随后双方发生争执,一名值班的负责人将林旦胸前的工号牌摘走。 第二天,林旦接到酒厂传递给她的消息:超市方面要求酒厂对林旦进行罚款,并要求林旦不再在三和超市蹲点。 超市方是否存在搜身行为?记者询问了多名该超市的员工,这些员工的话与林旦的话完全吻合。 据了解,三和超市是温岭三大超市之一,员工绝大部分来自外地,员工们说,每天下班前,员工都要把能装东西的口袋翻开来给保安检查,如果没有超市的东西,就会被放行。因为找份工作不容易,所以他们也忍了。一位员工说:“不主动掏口袋就会被炒鱿鱼,我们已经麻木了,下班不需要保安提醒,我们就会自觉搜身。” 该超市一名负责人对要求员工主动搜身的做法并不隐讳,他说:这是超市的防盗制度,员工进入超市,就必须遵守超市的制度。 对于超市方与林旦的纠纷,浙江环宇律师事务所陈欢欢律师毫不客气地说:超市实际上侵犯了员工的人格权利,可以引申为侵犯了人格尊严权,林小姐轻则可以要求超市方赔礼道歉或者赔偿精神损失,重则可以要求超市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超市方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通讯员 林骏蔡 柳宁本报驻台州记者 盛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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