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途走人,工资仅付50%”。这条劳动合约,是江苏南通亚华金属构件厂杭州分部与外来务工者签订的,吴建华因为对此不满,来回跑了7个小时,到劳动部门投诉。
每月只有300元生活费
当记者见到吴建华的时候,他穿着一身褴褛的工作服:“干了5个多月,厂里就发了这么一套工作服。”
他是今年5月份被“亚华”厂招进来的。“亚华”和东风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协议,“亚华”负责管理工人,他在船厂做电焊工。这个山东汉子在工作了5个月后,发现了很多不合理的事情。
每天早上,太阳还没升起时,他就得去上班,这一干常常是10多个小时,而且没有安全保障。“有一天晚上,他们让我到离地20米左右的铁架子上做工,我说给我一根绳子系一下吧,他们口头上答应,但是直到第二天早上要上铁架了都没有给我送来。”
工作环境的恶劣在夏天特别明显,40℃高温的时候船舶的铁板上已经达到60℃多了,但是他们没有给他任何高温补贴,只按照每小时4元计工钱,远远低于杭州5.3元的最底工资标准,而且每个月发到他手里的只有300元生活费,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向班组长申请工资。
走进书店了解自己权益
在连续3次要求签劳动合同都没有回音的情况下,学畜牧专业出生的吴建华走进了新华书店,翻阅了许多关于劳动法规方面的书籍,他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到底应该是什么样的。
当记者见到他的时候,他一连列举了5条被侵犯的权利:一年结一次工资、只发300元生活费、没签劳务合同、工伤事故不负责、没有节假日。
小吴发现这么多不合理,就向公司提出了辞职。“亚华”在杭州约有五六个班组,200名左右工人,他们大多数都没有签劳务合同,有的只是和班组长口头协议,即使签合同,内容也是极不合理的,像“中途走人只付50%工资”的规定在合同中显得最为突出。
在工友们的挽留下,小吴最终留了下来,但他走上了为工友讨公道之路。昨天,他足足跑了7个多小时,从西湖区袁浦镇麦岭沙村跑到西湖区劳动部门投诉,最终省劳动监察总队受理了他的投诉。
省劳动监察总队出面干预
“何当日照此船厂,明察秋毫释民工。”这是小吴在举报信最后的一句“诗”,他觉得总有讲公理的地方。
“建筑领域每个月发基本生活费是和其本身运作的特点相关的,在别的领域应当保证足额和按时发放工资,特殊工种还应当给予适当的津贴费。”省劳动监察总队的工作人员说。
可在“亚华”当班组长的人,却觉得每个月发生活费是正常的:“我们出来前,工人的家里人就对我们说,不要把钱发给他们,防止到年底没钱了。而且我们厂向来不会欠人钱,从来都是在年底付清的。”
“务工者中途走人并不能作为扣他工资的正当理由,而是应当通过法律手段来追究其违约的责任。”对于省劳动监察总队的这个评判,“亚华”又有了自己的理由:“当时我们这个劳动合同是给工人看过后,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的。”
理由并不是推脱的借口,最终省劳动监察总队要求“亚华”妥善解决吴建华和其他工友的实际问题,同时省劳动监察总队还将和江苏省劳动部门联手,还这200名工人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