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今年6月,4岁的文文随父母从安徽来到杭州三墩镇,他的父母向沈女士承租了店面房开店做生意。店面房与沈女士家的楼房在一个院落内,楼房与围墙间有缝隙,沈女士把一瓶白酒瓶装的化学制剂强碱(用于清洗油腻)放在了缝隙处。
7月6日,文文误将酒瓶所装的化学制剂当作饮料喝下,随即呕吐,嘴上出现血泡,经医院诊断为食道烧伤后疤痕狭窄,共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
文文的父母在与沈女士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沈女士告上法院。日前,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沈女士与文文的父母各承担90%、10%的责任,沈女士需赔偿医疗费等1.2万余元。
家长未监护好未成年人
沈女士:装强碱的酒瓶放在自家屋檐下、人也无法行走的墙角壁缝处,事件过程与我没有任何因果关系,我不存在过错。出事原因是文文父母没有监护好孩子,致使他闯入我家乱拿乱吃。没经我同意,误喝了我家的东西,怎么还要我负责赔偿?难道我家里的危险物品都要贴上“警示标志”?
危险品不能随便乱放
文文父母:沈女士用装酒的瓶子来装化学制剂,具有误导作用,且放置的位置连小孩都能够拿到,显然存在过错。文文在院子内玩耍没有过错,父母不可能每时每刻呆在身边,监护方面不存在过错。
未尽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
西湖法院民庭法官黄倩:沈女士明知房屋出租期间文文会在院落中玩耍,却疏忽大意地将装有化学制剂的瓶子放在围墙缝隙处,位置虽不明显,但文文也能取到。这表明,沈女士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负有过错。鉴于文文对事物的判断能力还相当弱,文文父母没有妥善照管好,也是损害发生的原因之一,应承担相应责任。
危险品管理规定严格
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伟:强碱属于危险化学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管理和使用都有相当严格的规定。沈女士的过错,不仅在于没管理好,还在于她没有告知事实。此外,像这种带有一定危险性的化学制剂,即使放在自己家中,也要采取安全措施,因为家人或亲朋若不知情,也有可能发生意外。
本期主持人(本报记者朱海兵通讯员朱旺龙西法):从这个案例中可以发现家庭安全防范意识的重要性,有人认为自家的东西可以随意处置,殊不知电线乱拉乱接,清洁剂、洗衣粉、煤气瓶墙角乱放等这些“不经意的小事”,都有可能引发各种安全事故。沈女士不仅惹上官司赔了钱,还耗费了大量精力,教训实在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