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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失爱女又遭婚变
www.zjol.com.cn  2004年12月1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50岁的黄梅差点就一无所有了。两年前,18岁的女儿因脑肿瘤去世。去年,她又与关系日渐淡漠的丈夫离了婚。然而,因为对法律的一无所知,一间早已转让给他人的12平方米的公房,最终却成了前夫赶她出门的借口。而紧接着的一场火灾,又把她的仅有的家当烧了个精光……走投无路的黄梅最终得到“娘家”杭州市妇联的帮助,12月10日,她要回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丈夫把女儿死因归咎于她

  一提起女儿恬恬,黄梅的眼泪就落了下来。18岁正是花一样的年龄,而恬恬却查出了脑肿瘤,对这个小家庭而言无疑就是晴天霹雳。恬恬聪明乖巧,更多时候就像是黄梅和丈夫李阳之间的黏合剂。为了给女儿治病,夫妻俩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但2002年3月,恬恬还是走了。

  “都是你害了女儿!”忽然有一天,李阳对着黄梅破口大骂,她一下子懵了。原来,黄梅以前在无线电元件厂上班,李阳猜疑是因为妻子工作中接触到一些化学物质,才使女儿年纪轻轻得了绝症。面对丈夫没来由的指责,两人势成水火。去年10月,上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双方离婚,判决书中明确地处望江路两人居住的一套房子由双方共同使用。

  转让公房引出二次诉讼

  但一个月后,李阳却以黄梅隐瞒住房为由,再次告到了法院,要求黄梅搬出两人居住的房屋。他还出具了一张由黄梅原单位出具的证明,证实黄梅自1983年1月起承租了一处莫干山路的公房用于居住。

  “房子卖了是和李阳商量过的,钱也都给女儿治病花光了。”黄梅急坏了。婚前,单位的确分给了黄梅一间12平方米的小房子,但房子在一楼,又潮又小,她一直就没有住过。而且早在1998年经夫妻协商转让给了别人,拿到了1万元补偿金。恬恬生病后,这笔钱也早付了医疗费。但李阳对此当庭否认,而黄梅却无法提供证据。

  今年4月,法院重新判决:黄梅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搬出望江路上的住房。判决书一下,李阳就逼着黄梅卷铺盖滚出家门。黄梅大清早跑到姐姐家哭诉,没想到等她回到家,自己的家当已经烧得精光,连日常所需的衣服被褥都没了。房屋着火原因不明,据说可能是由于电线老化而引发的火灾。

  妇联幸遇“仗义”女律师

  “哭也没有用,我们去找妇联,总会有办法的。”姐姐拉上黄梅进了杭州市妇联,刚好遇上了给妇联担任法律顾问的援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碧。面对这样一个苦命的女人,王碧忽然有了一种冲动,要帮助黄梅争回自己的权利。

  再次取证的过程却出乎想象地艰难。因为在1998年公房使用权尚不能合法转让,黄梅却糊里糊涂地把自己的身份证交给了别人,办了一份房屋调换的证明,而那间小小的房屋早已几易其主。经过3个月的奔走,王碧终于从拱墅区房管局及杭州土地储备中心取得了黄梅并没有实际获得房屋的证明。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黄梅和李阳双方对望江路上的房屋共同拥有使用权。眼下,望江路上的这套房子要拆迁了。按国家有关政策,黄梅可以拿到一套约28平方米的住房。从一无所有到有房子安家养老,黄梅宽慰地笑了。(文中人物除律师外均系化名)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刘姝华 本报记者 叶恒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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