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想不开 挥刀砍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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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17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女主角:俞佳 一号男主角:阿棋 二号男主角:阿键 俞佳自述:前天晚上11点左右,我和阿棋窝在沙发上看影碟,突然听到“砰”的一声,房门被撞开了,冲进来一个手持菜刀的男人,嚷嚷着:“我要杀了你们这对狗男女。” 他是我的前任男友阿键。两年前我大学毕业从天津来到杭州,找了一份在设计院的工作,阿键是我的顶头上司,他工作出色但为人内敛,身边几乎没有异性朋友。我一有不懂的就去请教他,很敬佩他的工作能力。 交往了一段时间,我们之间有了默契,就走在了一起。他对我很体贴,我感觉很幸福。 半年后,我们正式确立关系,但他却像是变了一个人,每天都要查问我和谁说过话,说了什么,查我的手机短消息和来电记录。有次我和一个男客户吃晚饭回来有些晚了,他就无端地怀疑我们有什么,嘲讽的话语简直不堪入耳。我受不了,提出分手,但他死活不同意。后来,我偷偷搬了家,还离开了原来的单位。 今年年初,我认识了阿棋,开始了新的生活。10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阿键的电话,他恨恨地说:“你不和我在一起,也别想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小心别让我找到你。”之后又打了好几次电话。 没想到,可怕的事终于发生了。冲进门的阿键像疯了一样,还好阿棋眼疾手快,拿起一张凳子砸中了他持刀的手,刀掉在地上。趁这当口,阿棋拉着我夺门而出,阿键拿着刀在后面紧追不舍。幸好有辆的士过来,否则真难以想象后来会怎样。 这两天我提心吊胆的,就怕阿键藏在楼梯拐角里。我想求助法律,起诉阿键,但不知道需要些什么证据,如何才能立案?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的金为铠律师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主观上故意要剥夺他人的生命权利的,构成故意杀人罪。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的表现来看,其主观上为故意,并且目的性明确,要故意剥夺他人的生命,因此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刘姝华 本报记者 叶恒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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