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12月5日中消协和省消协对十大保险条款的点评,昨日,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黄鲁建对记者表示,浙江保险公司将以积极的态度对待这些点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目前各家保险公司正在陆续答复省消协。
保险业是否认同消协点评?
据了解,12月13日,浙江省各家保险公司的总经理齐聚一堂,共同研究了省消协指出的十大“霸王条款”。12月17日,浙江保险学会及浙江省法律界、经济界的专家也在浙江大学进行了研讨。
“消协的此次点评,让保险业成了社会的关注热点,使得更多的人来关心保险,它也能督促保险公司认真反思。”黄鲁建如是说。
据介绍,这两次会议形成的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消协点评的十大条款中有一些确实值得改进,但也有部分并没有问题。
他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中消协点评的寿险业四大条款中的第二条是“理赔扣除互助款,只讲利益无信誉”。黄鲁建指出,保险的一个原理是不能因为参加商业保险而赚钱。如果有人投保了一个意外险附加保额一万元的住院险,在保险期内发生意外,他可以通过社会医疗保险计划报销5000元;如果他还可以从保险公司获赔一万元,那就相当于赚了5000元,这是不合乎保险原理的。
不少保险界人士也认为,此次点评中出现的一些偏差说明保险公司的宣传不到位,连一些法律界人士都不够了解,更何况普通市民。而一些保险公司表示,接下来将加大宣传,让投保人消费得明明白白。
保险行业并非垄断行业
在有关保险十大“霸王条款”的点评中,保险行业被戴上了“垄断行业”的帽子。对此,保险公司觉得很冤枉。
黄鲁建说:“如果我们是垄断行业,那么就该有垄断利润,但事实上,这次点评涉及的车险和健康险都是保险公司的亏损业务。如车险业务,全省的保险公司将亏损两亿多元。”他认为,以前只有人保一家保险公司的时候,要说是垄断行业还有道理;但是现在我省有12家财产险公司和8家寿险公司,业内的竞争已经十分激烈,消费者的挑选余地也很大。
对于保险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的问题,黄鲁建解释,在发达国家里,保险合同都是格式合同,保险条款也都是复合式条款,并不能因此断定保险条款是霸王条款;保险的费率由保险公司单方制定,是因为费率是根据大数法则通过精算得出,其依据是全国市场多年积累的数据,这是保险行业的特殊性决定的。
据悉,针对消协的点评,浙江的保险公司正陆续进行答复,有些还是总公司直接回复的。省保险行业协会表示,等各家保险公司都有了答复内容,将综合起来,与消协进行当面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