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啤酒藏半年 不赔五千不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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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22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汪先生是开饭店的,发现7月进货的一瓶啤酒里有个黑色脏东西悬浮着,就向厂家反映,厂家表示可以赔他2瓶,他觉得厂家的回复太不够意思了。“我求助报社,想让他们赔我5000元,因为这瓶问题啤酒影响了我的生意。” 汪先生说,这是他第二次遇见啤酒里有异物了,“第一次是去年,当时顾客打开酒瓶后发现里面有这么个东西,后来都不来我店里了。” 今年7月,他又在没开封的啤酒里发现了脏东西,“一定要把去年的损失补回来!”汪老板就跟厂家交涉。啤酒厂按程序上门查看后,认定是酒厂的责任,赔礼道歉后,提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给他退一赔一。 汪老板却不答应,提出要他们赔偿生意冷落的损失。双方不欢而散。汪老板又向消协反映,消协答复他按照法律规定,他只能得到两瓶啤酒的赔偿,但他死活不相信。 昨天中午,汪老板抱着啤酒又赶到了报社,向记者展示了他收藏近半年的“问题啤酒”,里面确实有个豌豆大的黑色小点悬浮着。 “汪先生要求赔偿5000元的事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他所提到的损失也很难举证,所以我们不能随便答应给他多少钱的赔偿。”昨天记者向××啤酒厂咨询时,其售后服务部一位姓许的工作人员答复记者。 浙江新世纪法律服务所的王祖良律师认为,虽然汪老板的生意可能因此受影响,但随口就提出5000元的赔偿要求,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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