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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官司今朝落幕 下岗女工重新创业
www.zjol.com.cn  2004年12月2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创业难,下岗女工创业守业更是难于上青天。广福路25号楼3门一条“自然”形成的人行通道,被杭州银兰礼仪公司(以下称“银兰公司”)顺势利用成大门,不料从此后是非不断,公司的大门连续7次被堵,门牌号被否认,一审判决公司败诉(详见本报2003年9月25日A3版报道)……经过三年不懈努力,老板王永兰终于等到官司胜利的一天。

  2002年初,王永兰利用自家一层住宅改造成面向延安路的银兰公司,同年年底申请到“延安路358号”门牌,并将大门开向延安路上建行及广发银行之间的通道。这一通道,得到当时住宅开发商、老居民、街道干部、管片民警口里甚至机电公司的承认。2003年,相邻的广发银行房东、杭州市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原杭州市机电公司,以下称“机电公司”)以自己产权不承认通道为由,砌堵矮墙封住银兰公司大门,与此同时地名委撤销银兰公司门牌。

  一肚子委屈的王永兰分别于2003年6月向下城区人民法院、7月向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均败诉,出入口不被承认。2004年银兰公司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终于取得胜诉:“撤销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04)杭西行初字第50号行政判决;撤销杭州市规划局于2003年6月13日作出的(2003)年浙规建证010038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杨克佃认为:没有现实有效的证据证明机电公司拥有这块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因此,它不具有申请工程建设的资格,即使它在2003年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这样做也影响了银兰公司等邻人地役权的行使;机电设备公司与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作为两个独立法人,前者的土地使用权已被注销,后者并未重新依法取得,显然不存在“转承”的关系,而且企业资产是不能“自然转承”的。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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