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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上喝出假五粮液 温州消费者获赔精神损失费
www.zjol.com.cn  2004年12月30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为女儿婚宴精心准备的“五粮液”竟都是假的!气愤难当的温州人朱先生向卖假酒的店主索赔10万元精神损失费。在温州市鹿城区消委会协调下,店主29日同意退还1万元的订金,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4万元。  
   
  11月20日,朱先生以每瓶270元的价格,在熟人开办的一家副食品店购买纸盒装五粮液酒100瓶,并预付了1万元定金。当晚,50桌婚宴上共有35瓶“五粮液”被客人饮用,其余65瓶当晚退还给该副食品店。第二天朱先生听到亲朋好友中有人反映,婚宴上使用的“五粮液”是假酒。11月23日,朱先生以其朋友儿子结婚为由,让该副食品店再提供些“五粮液”。当酒送到后,朱先生称其五粮液酒是假酒,并提出了让对方恢复其名誉的要求。双方协商不成,朱于25日向鹿城工商部门投诉。
   
  当天,鹿城工商分局在该副食品店内查到8瓶“五粮液”,连同朱先生提供的76瓶,共有84瓶涉嫌假冒酒被查扣。工商人员发现,这批被查扣的“五粮液”生产日期均为2004年4月15日,批次相同,其外观包装上与真品五粮液存在较大差异,如酒瓶上的包装纸纸质较差,防伪标贴很容易刮去,有些瓶盖松动,甚至出现漏酒的现象。
   
  经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公司打假办核实,该公司供国内销售的纸盒装五粮液已于去年底停产,用于出口的纸盒装五粮液也在今年1月份停产。   
   
  朱先生认为副食品经营部出售的假酒,致使他们的名誉受到极大的损害,精神受到重大打击,他的父亲获知此事后非常气愤,并因此而病情加重,几天后去世。他认为,假酒给他们造成的损失无法估量,要求副食品经营部赔偿精神名誉损失费10万元。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潘达源 包盈盈 记者 陈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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