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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发现一批珍贵的契证票据
www.zjol.com.cn  2005年01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从清乾隆23年的“遵宪清厘县业号单”(相当于今天的“土地使用证”),到民国元年的“地丁税”;从嘉庆、道光年间的“地产证”,到光绪、宣统年间的“地契”、“房契”……一批见证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一费姓家族250年“财经史”的各类契证税票,最近被发现。

  73张票证历经250年
  笔者昨天在湖城收藏爱好者黄先生家,见到了这批宝贵的票证。老黄说,他是上星期天早上在府庙旧货地摊花了100元钱买下的。售卖者称,他是从菱湖一户农家花了70元钱买得的。老黄回家打开这包纸质发黄的票证,一番清点后,合计共有73张之多。
  经仔细分辨,这些票证包括:乾隆23年也就是1758年的“土地使用证”有7张,乾隆40年、56年、59年各一张;嘉庆元年“地契”一张,嘉庆10年、11年、20年、22年“土地使用证”各一张;道光7年“土地使用证”一张;光绪16年、17年“房契”、“地契”3张;宣统二年“地契”1张;另有同治年等票证53张。

  演绎家族变迁
  这些林林总总的契证票据,是菱湖一户费姓人家保存下来的,且绝大部分是别人的田、地、房产卖给他们家的凭证。除了一些民国时期“交费”凭证外,清乾隆以来,除了咸丰年间,这户以前属“湖州府归安县”、民国后属“吴兴县菱湖区”的人家一直是“买主”。对古董素有研究的老黄认为,这户人家可能是个小地主、小官宦,因为从这些票证上的内容来看,他每次买到的都只有几分田或地,最多一次在嘉庆22年,也只购进4.45亩地。但积少成多,在乾隆23年,他家一次分别从六七户人家买土地,虽然最多一家只买到0.9亩。虽然不是大户人家,但这户人家能刻苦持家,家风严谨。因为在这延续8~10代人中,如果有一代是”败家子“,这些票证就不能保管到民国。

  折射时代风云变幻
  票证演绎着家族的变迁,也折射着时代的风云变幻。从这些票证来看,乾隆、嘉庆、道光等清早中期,对土地买卖,官府管理还很严,须有政府的“号单”,而以后这些都废弛了。在这些票证上显示的售卖者中,他们都是因为“欠官粮”而被迫卖田卖地的,清政府对老百姓的“皇粮国税”催逼可见一斑。且越到清末,卖者越多。而到民国,各种苛捐杂税数不胜数,连船舶办个执照还附带个“船捐”。我们从这些票证上发现,随着国力的衰退,田地的价码也在直线下降。其中票据显示,嘉庆元年,“钱廷龙”的0.3亩地卖给费家14两白银,到光绪17年,“陈宝明”的0.5亩地卖了55两纹银,而到了宣统二年,“潘甫吉”的0.32亩地只卖了20千文铜钱。

  票据价值不可低估
  湖州市档案局有关负责人说,这些票据的价值不可低估。湖州市档案馆目前能收到的此类契证票据最早也只到民国,能保存时间这么长,这么多,且反映一个家族的“财经演变”,实在是少见,甚至可以说,在全国也十分少见,它们为研究中国地方田、地、房等买卖以及中国票证契据发展史、古代家族“财经”等提供了“标本”。      


来源: 钱江晚报  作者: 本报通讯员 徐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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