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在义乌经商的人来说,机遇无处不在,但风险亦如影随形。据义乌警方提供的数据显示,2004年,老外从义乌市场上卷走2380万元的货物和货款,全年共受理涉嫌外贸诈骗案件20余起,涉及市场经营户680余户。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大队透露,近三年来,此类案件发生呈上升态势,2001年发生1起,2002年发生2起,2003年发生12起,涉案金额从20万元升至1000多万元。
但一些经营户认为,义乌实际发生的外商卷款出逃事件,应高于警方的统计,“还有许多人出于各种原因未报案。”
义乌近5000外商“身份不明”
去年3月,一位叫马乐旺的叙利亚外商害惨了义乌近百名市场经营户,500多万元货款全部被马乐旺卷走。义乌警方随后以“涉嫌外贸诈骗罪”逮捕了马乐旺的儿子马迈德及其经理苏国俊,但他本人没有留下任何资料。
经警方查证,马乐旺未在省外经贸厅和省工商局登记注册,就在义乌设立办事处开展跨国贸易。在最初几次采购商品过程中很讲“信用”,货款结算准时,取得大部分经营户的信任。
据了解,目前义乌经过审批的境外办事处约有270余家,除有800多名外商登记注册外,约有近5000名外商“身份不明”。
警方承认,因交易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证据很难收集,其中一些案件较难定性为“诈骗”。另外,由于我国与其他国家司法合作比较少,一旦外商逃出境外,给侦破带来很大难度。
赊货交易暗藏危机
据悉,义乌市外经贸局曾经向4万多名经营户发放过《外贸风险防范手册》,旨在提高经营户的防范意识,但从实际发案情况看,似乎并不理想。
义乌警方透露,由于对外贸易不断增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先赊货后收款已经成为当地经营户普遍采用的方式和惯例。这种经营方法降低了外商的交易成本,在吸引大量外商的同时,一些不法外商也趁虚而入。
此外,不法外商还利用伪造、编造、作废的银行票据或电汇凭证、传真件骗取经营户的货物,或采取虚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地址等手段骗取财物等诈骗手段,令许多义乌商人蒙受损失。
据警方分析,许多经营户抱有侥幸心理,屡屡使诈骗分子得手。虽经事后报案,但往往因时间跨度较长,出国取证、追赃不便,能够追回的货物与款项与实际损失仍然相去甚远。去年5月底,巴基斯坦人AH-MED合同诈骗案,120余万元的货物至今仅追回一半。最近刚刚结案的黎巴嫩商人伊哈姆父子合同诈骗案,报案损失据称有数千万元,通过公安、法院等部门6年的努力,也只追回90多万元货款。
经营户如何规避风险
警方认为,经营户在与外商打交道时,要多长一个心眼,规范经营行为,以防受骗。在目前交易结算方式仍不完善的情况下,提倡现货现款,尽量避免先发货后付款,至少应让外商缴纳一定数量的定金。
警方提醒说,交易前必须明确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地址,注意外贸公司的真实性、经济实力和资信情况,应当查验外商的护照和身份证,必要时应留下其证件的复印件。
如果发现有欺诈嫌疑,要迅速报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