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月11日讯 今天,香港人陈金霖从浙江省工商部门领到了在内地开设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这是自CEPA补充协议生效后首张由港澳居民申领的内地个体户营业执照。
今天和他一起申领执照的还有另19位香港居民,他们都是根据2005年起港澳居民可在内地设立个体工商户的新政策,向义乌市工商局提出申请的。
据介绍,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补充协议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港、澳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各省(区、市)设立个体工商户,无需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予以登记。
“允许在内地登记个体工商户给香港人带来了新商机。”作为香港全港各区工商联第十届会长的陈金霖,4年前就到义乌淘金了,他说:“没有个体户执照,以前只能在内地采购商品,不能直接从事销售商品等经营活动。而现在,还能以个体户身份从事餐饮、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等行业。”
为什么不选择注册企业却要当个体户?陈金霖解释说:“开设个体工商户门槛相对低些,也不需要经过外资主管部门审批,手续办理相对简便,很适合小本经营。”他透露,首批通过申请的20位个体户投资一般在5万元人民币左右,风险很小。
毗邻香港的广东已在1年前成为这项改革的试点省份。陈金霖表示,选择落户浙江是相中了这里发展个私经济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当他带朋友去参观义乌时,大家都惊叹这里有那么多物美价廉的商品,来了肯定有钱赚。”
“浙江的政府部门办事效率很高,”和陈金霖一样刚拿到执照的香港居民陈女士说,“我是香港工商联成员,在义乌等地考察多次了,了解到内地政策后,就和今天同来的朋友提出申请,经过浙江工商部门指导办理填写表格等手续后,两三天就基本上注册成功了。”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方便港澳居民,浙江工商部门将在登记场所设立专门的窗口和绿色通道,提供申请、受理、审批一站式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
新闻链接:国家工商总局2004年底制定出台了《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目前港澳居民可以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包括烟草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中的理发及美容保健服务、洗浴服务、家用电器修理及其他日用品修理,但不包括特许经营。其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不超过8人,经营场所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