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回家过年老板扣钱要挟 专家建议建立劳动力资源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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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1月1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快过年了,来自北方的小李想回家过年。不想年底人手特别紧张,老板以扣除一月工资为要挟不准假,对辞职的员工还要索赔。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科长王鸿辉解释:“对于老板的要挟,双方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小李等人就可以离开。按照我省工资支付相关规定,老板必须在劳动者离开5日内付清工资,如果没有付,小李在两年内都有投诉的权利。如果留下来加班,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1.5倍,双休日加班是工资的两倍,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计算。”
“越是到节假日,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就前所未有地突现出来。”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王根生科长表示,年初的时候,一些老板为了贪图方便,就不签订劳动合同,以为占了便宜。但到年底的时候,合同的重要性开始显现。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员工有正当理由也必须提前一个月向老板请假,在允许的情况下,员工才可以离开,否则要付赔偿金。
杭州是个旅游城市,服务行业比较繁荣,每逢春节都会出现民工荒的情况。专家建议,有关部门是否能够建立一个劳动力储备预警机制,对各种工种的供求进行长期监控,当某个工种有短缺的趋势时,能够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警示,让单位能够在劳动力上尽早“备战备荒”。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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