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来横祸引发赔偿纠纷 千里携抱遗腹子追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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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03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漫漫求助路一波三折
2004年10月15日,举步维艰的焦香金产下一男婴,取名周鑫(化名)。为了维护儿子的合法权益,焦香金一纸诉状将获赔的周志银家属告上了法院。经过福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主持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周德详(死者父亲)一次性返还给焦香金、周鑫赔偿款4万元,于2005年3月30日前付清,并告知焦香金,其子周鑫依法还应享有父亲因公死亡后作为供养亲属范围有抚恤金的权利。
焦香金得知后,立即筹钱于今年1月7日赶至杭州,找到了绕城交警大队,申请交警部门对儿子周鑫抚育费问题进行调解。但因事态复杂,申请并没成功。办案民警刘峰告诉记者:“周志银交通事故一案已经结束,并且都签有协议,不可能再调解。因当时无法确定焦香金和死者的关系,周鑫还未出生,无法证明与死者确为父子关系,当时调解也就没将周鑫的抚育费计算在内。如果现在焦香金能证明周鑫的确是周志银的儿子,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追加肇事司机对周鑫的赔偿。”
焦香金于是找到法院,法官告诉她,没有亲子鉴定不能立案,让她按《工伤保险条例》找周志银生前所在的单位支付抚恤金。
今年1月8日,焦香金抱着儿子辗转到了周志银生前工作的杭州鑫元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却被告知,既然按交通事故处理了,就不能再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拒绝了焦香金的要求并要她去找绕城交警大队处理。
记者联系了杭州鑫元汽车救援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徐中海,他说:“周志银的事情交警部门已经处理好了,既然按交通事故处理并作了赔偿,我们单位没责任。而且关于工伤赔偿,我们也问过劳动部门,他们说既然按照交通事故赔偿了就不用工伤赔偿了。”
于此,焦香金的一路求助又被打回到了原点。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记者 丁原波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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