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业委会勾结开发商业主 维权过激侵害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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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04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指责颐景园业委会主任弃广大业主于不顾,利用职权私自与房产开发商交易,获得至少三万元的赔偿,并由开发商送上门……”去年7月1日,一封《致全体业主公开信》在杭州颐景园引起了轩然大波。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业主委员会主任以涉嫌诽谤将业主裘女士告上了法庭。近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裘女士停止对业主委员会主任王文祥的名誉侵害,赔偿王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并在颐景园张贴道歉信公开赔礼道歉。
整件事情的导火索是因为开发商推迟发放房产证,根据规定,开发商推迟发放房产证应给予相关业主一定的赔偿,但很多业主却疏忽了此事,直到过了诉讼期限。
为了维护权益,一些业主找到了开发商。经过多次与开发商的谈判,开发商终于同意给业主原始房价3%的赔偿。得到了补偿后,裘女士和一些业主们转而又把矛头对准了业主委员会和业委会主任。去年7月1日,裘女士印制了许多《致全体业主公开信》,张贴在颐景园的各个角落,塞进住户信箱,指责业主委员会的失职行为。
一时间,业主委员会成了众矢之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成了“罪人”。出于无奈,业委会主任只好寻求法律途径以表清白。西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业主裘女士获得赔偿款是其行使权利,其他业主也可通过正当途径维护权益。业主委员会有相应的职责限制,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业主们获取赔偿款并不是业委会的职责,所以《公开信》中有关指责业委会主任利用职权、私下交易及牺牲业主利益的内容没有事实依据。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记者 金振东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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