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澳门豪赌蚀一批干部 “温州一富”牢底坐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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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2月05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记者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备受市民关注的潘志权诈骗案,已有结果,犯罪嫌疑人潘志权因犯贷款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后,被告人没有选择上诉,判决生效。
在温州,潘志权可是个新闻人物。在1997年之前,潘志权是因为财大气粗而出名,还一度被人们称为“温州一富”。开着全温州最好的豪华轿车招摇过市,天天进出于灯红酒绿场所一掷千金。随后,他淡出人们视线好几年,甚至离开温州杳无音信。但当他再次出现在公众的面前时,却换了一个身份,因为涉嫌特大贷款诈骗与合同诈骗案,他成为了阶下囚。
违规放贷牵出一桩大案
潘志权的落网事出偶然,市公安局鹿城分局经侦大队的警员,在办理我市某金融单位林某涉嫌违法发放贷款案时,查出其中有二三百万元分批以各种名义被林违规放贷出去,但是顺着资金流向查下去,却发现这笔资金最终都流向同一个人———潘志权。而这些贷款,最后都成了一笔要不回来的死账。从怀疑潘志权有贷款诈骗的嫌疑入手,警方通过这条线索,顺藤摸瓜查下去,结果不禁让警方大吃一惊,这二三百万仅仅是冰山一角,潘志权涉案的骗贷金额远不止这个数。至案发仅32笔贷款就共计1223万元,这一大笔钱已被他挥霍一空无力偿还。
潘志权原是平阳县的一个普通农民,仅初中文化。1993年开始到温州寻求发展。从那年起到1998年间,他通过各种途径先后申报了多家企业:温州市富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市富达塑料编织袋厂、市天恒物业租赁有限公司、鹿城新豪特副食品有限公司。正是借着这些公司的名义,他开始了骗贷生涯。要么高息拉存,要么虚构贷款用途,或者私刻其它企业的公章来担保贷款。据警方查明,如在1997年10月,潘志权以市富达工贸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一家金融单位借款40万元,他在温州市铝材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该公司的名义为自己担保,并伪造了该公司的公章和法人代表的签字。为了能够顺利贷到钱,他用各种手段拉拢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为自己贷款和还贷提供便利。
由于他是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法,从别的金融机构贷到款,很快就偿还给另外一家银行到期的欠款。这使得潘志权贷款行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没被发现。
一次,为了得到一家金融单位一笔贷款,该单位要求拉来存款后,再以存款的总额比例贷款。至此被债务缠身的潘志权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他以高息来吸收存款,以低息存入该单位来取得贷款。就这样,潘志权亏空的窟窿越来越大。最后在资金再也无法周转时,潘志权抛下所欠的一屁股债,逃之夭夭。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林一笑 黄海
编辑:
陈雪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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