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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祖善:加快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www.zjol.com.cn  2005年02月06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浙江日报》杭州2月5日讯(记者王瀛波)省委副书记、省长吕祖善在今天召开的省社会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坚定决心,深怀感情,加快构建和完善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吕祖善指出,去年我省社会救助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重点工作有突破性进展,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建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无论是在制度、政策上,还是在工作方法上,都还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与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还有不少距离。做好社会救助工作,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全面建设“平安浙江”的具体体现。按照我省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我们已有条件、也有能力做好这项工作,关键是一要有决心、二要有爱心。要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目标考核,夯实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机构这两个平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工作。要落实、巩固、完善、深化社会救助各项工作,着力在完善困难群众帮扶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认真总结已出台的救助政策的实施情况,不断予以完善。

  吕祖善提出,今年,我省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件实事:

  困难群体的就业再就业。要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体就业再就业培训,大力开拓就业岗位,争取全年帮助10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建立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要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标准,在此基础上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正常的调整机制,真正做到在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困难群众就医问题。要加快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全面覆盖,加快研究出台城镇合作医疗办法,提高医疗和救助的水平。

  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及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要确保年内所有县市集中供养率达到80%以上,对新的被征地农民要做到“即征即保”。

  扩大就学救助范围。要明确、规范就学救助标准。要不断改善农村中小学校的教学环境,以及住校学生的生活条件。

  下山异地脱贫工作。不仅要让困难群众移得出,更要不断地加强服务,让他们稳得住、富得起。

  住房保障救助体系。今年要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万平方米,力争5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实施廉租住房累计户数超过1万户以上。

  要切实做好贫困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我省的社会救助工作。

  副省长陈加元主持会议。

  新闻链接:2004年,我省着眼构建长效机制,从群众普遍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已基本建成,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

  基本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到去年底,全省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60.1万人,全年全省支出保障金约为4.47亿元。

  确保了灾民的基本生活。截至2月1日,全省需要恢复重建的因灾倒房29555间已全部建成,完成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让所有灾民春节前住进新房的目标要求。

  初步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已有139万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其中116万名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已有49万名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开始领取基本生活保障金。

  提前一年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81.88%和90.57%,4.87万余名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开始了集中供养,提前一年基本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

  巩固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成果,启动了医疗救助制度建设。71个市、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保人数1800万。到去年底,全省有50多个市、县(市、区)出台了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5亿元,已救助5.16万人。

  基本实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贫而失学。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教育券”制度。助学规模从低保家庭子女扩大至高于低保标准但生活仍较困难的家庭。完善了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没有发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了大学的情况。

  开始启动住房救助制度。实施了《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全年竣工经济适用房320.1万平方米,44个市、县的8531户居民享受了廉租住房。全省落实下山脱贫资金4.8亿元,安置下山脱贫户1.7万户5.3万人。

  再就业援助得到加强。全年共安排12.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共安置残疾人就业11700人。

  养老救助取得新进展。全省895个社区达到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标准。全省已建老年维权机构1773个,较好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社会互助工作走向制度化。全省县级以上单位已成立了88家慈善团体,共筹措慈善基金13亿多元,救助各类困难群体50多万人次。各级工会组织通过帮扶中心,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2万余次,医疗救助1182人次。

  进一步加强了法律救助工作。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和其他职能厅局都在各自职能范围内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提高救助标准、抓好政策落实。


来源: 浙江日报  作者: 记者 王瀛波  编辑: 陈雪晔